close
外遇生子,可能遭控告通姦並求償。示意圖
不具名讀者問:
家裡有女性外遇,而且還有小孩已經10幾歲了。如果這時對方的妻子提告,刑事上會有那些法條跟罰則?民事上有哪些法條跟罰則?若是提民事求償跟精神賠償等各項賠償,最高可要求至多少?
律師黃仕翰答:
外遇可能觸犯《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的通姦、相姦罪。
民事部分受害的配偶,可根據《民法》第184條、195條第1項、第3項分別規定的侵權行為或損害她人名譽等相關條文,對外遇當事人請求民事求償。以本案來說,民事責任上,對方妻子有可能主張讀者的家人侵害她的夫妻身分法益,提告請求非財產上損害的精神慰撫金。
至於賠償責任則需視具體個案中,違反情節的程度、實際加害情形,以及所造成的影響、被害人的痛苦程度、兩造的身分地位經濟情形加上其他各種狀況綜合判斷,來決定求償金額,無法一概而論,法官也會綜合各項情況及損害程度,判處賠償金額。(游仁汶/採訪整理)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