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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教授的父親說,曾暗中觀察發現女婿與其他女子關係甚密。示意圖

一名在北部某私立大學任教的女副教授,因懷疑丈夫外遇又常應酬晚歸,動輒和丈夫吵架,還在前年5月底,由爸媽向公婆謊稱她疑似要自殺,將公婆騙到小三住處外要一同捉姦,眾人卻因深夜吵鬧被鄰居罵跑。丈夫忍無可忍訴請離婚,基隆地院認為雙方早無互信、互愛基礎,甚至在捉姦烏龍後,引發雙方家族互相控告刑民事訴訟,日前判准離婚,可上訴。
 
副教授的丈夫提告指控,他和妻子結婚7年多,他雖家境優渥,但每月僅固定領取家族企業薪資約3萬元,妻子在私立大學任教,月入10多萬元,卻只願每月支付住處管理費,其餘開銷都要他負擔,並要求他每月要給1、2萬元生活費。而他因工作關係時常應酬晚歸,妻子常據此嘲諷他為家族企業賣命卻只領微薄薪水,「沒路用、媽寶」,甚至在他夜歸後藉故吵鬧,每次爭吵若他沒妥協或屈服,根本無法上床睡覺,長期下來導致他身心俱疲、內分泌失調。
 
丈夫更指,雙方不僅對金錢與家務分擔觀念長期不合,妻子還常懷疑他外遇、偷看他的手機,自己卻和男性友人過從甚密。妻子早在2013年至前年初就數次提離婚,卻要求他得付500萬元才願簽字。此外,妻子誣指他外遇公司女員工,更在前年5月底深夜,跑到女員工住處外吵鬧,並由岳父母前往他的父母家,謊稱他的妻子要輕生,將他的父母騙到女員工住處外,才表明要捉姦,但因按錯門鈴、吵鬧而被鄰居罵跑,後來更向他提出民事求償。
 
妻子行為愈發激烈,還在去年初屢次在外誣指他外遇,更和雙親在他的父親於扶輪社開會時,當眾以他外遇一事羞辱他的父親。種種事件已讓兩人婚姻無法繼續維持,因此訴請離婚。
 
不過副教授否認指控,辯稱是丈夫婚後多次自承外遇酒店女子,她為保全婚姻只得一再隱忍。前年5月底,丈夫稱要南下台中開會,卻將汽車停在女員工基隆住處外,她深夜趕到女員工住處外痛哭想找回丈夫,而雙親也請公婆到場,婆婆更打電話給丈夫質問行蹤,丈夫卻避不見面,就算婚姻有難以維持的重大事由,丈夫也是有責的一方,丈夫不得據此訴請離婚。
 
法官傳訊副教授的婆婆出庭證稱,捉姦烏龍當天凌晨,親家與親家母表示媳婦在田寮河邊想要輕生,要她們夫婦倆一起到場勸說。不過親家卻帶她們夫婦到田寮河旁的巷內,她見媳婦和眾多親友都在,並聲稱要捉姦,親家母便上前按門鈴,卻反倒和住戶吵了起來,她才知被欺騙,因此對媳婦感到很失望。
 
副教授的父親則證稱,先前聽朋友提過,女婿常和一名陌生女子神祕進出基隆市警察局附近的房屋,他也曾暗中躲起來觀察多次,發現確實如此,因此懷疑女婿外遇。
 
法官則認為,副教授的婆婆、父親對於捉姦烏龍的過程各執一詞,她父親的說法更和處理警員的證詞不同,難以採信,雖然丈夫後來坦承當天欺瞞行蹤沒到台中,但副教授一家顯然是欺騙公婆到場參與捉姦。

而雙方在捉姦烏龍後便分居,副教授的婆婆更收回提供夫妻倆居住的房子,要女副教授搬離,並更換門鎖、將副教授的物品送到娘家去,更因副教授的雙親到公公在扶輪社開會的場合上指責對方替兒子養女人等事件,互告強制、竊盜以及公然侮辱、偽證等罪嫌,不僅夫妻對簿公堂,連家族都牽扯進來,夫妻間互信、互愛基礎全然喪失,感情蕩然無存,因此判准離婚,可上訴。(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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