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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資料照片

桃園一名張姓已婚男子(47歲),6、7年前外遇黃姓女子(33歲),黃女生下1女2子(各為6歲、4歲、2歲),去年他才發現女兒已在3年前為吳姓男子認領,並登記為其生父,氣得與黃女大吵一架,雙方因而鬧翻,去年8月,張男也向妻子坦承外遇,張妻無法原諒,堅持控告丈夫和黃女妨害家庭。
 
黃女供稱,她和張男相遇在7年前,2年後才發生性關係,6歲女兒並非和張男所生的,且直到女兒出生後才知道張男係有夫之婦,後來才陸續幫張男生了2個兒子。
 
但張男對於這個6歲「女兒」是否為其親生仍耿耿於懷,當庭要求採取她的DNA比對,黃女則表示,她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拒絕採檢;檢方也認為張男無權主張強制鑑驗,惟張男和黃女確實通姦產下2個兒子,今依通姦罪嫌將2人聲請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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