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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指控丈夫曾與一名舞女外遇,當火山孝子豪擲三百多萬元。示意圖

台南市1名郭姓男子在自來水公司工作,30年前月薪僅9000元,他的李姓妻子在成衣廠工作,薪水是郭的好幾倍,不顧家人反對而嫁給他。不料,郭男現在年收入破百萬,天天藉口加班晚回家,甚至花光300萬元存款養小三,李女氣得6年不與郭行房,並向親戚說郭男有性病。郭男不滿妻子亂放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郭男先對妻子不忠,衍生後續狀況,夫妻倆人都有性自主權,駁回郭男離婚訴求。
 
一審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郭男與李女在1987年結婚,郭男是自來水公司員工,月薪僅9000元,李女在成衣工廠上班,薪水是郭的好幾倍。郭男表示,兩人結婚後,妻子對他冷嘲熱諷,以他薪資低,怎麼能養家育子,四處向親友毀謗他,說他無能。

郭男說,妻子在成衣廠工作,薪水較高,但都作為私房錢,家裡開銷都是他在負擔,但他為家庭和諧著想,均逆來順受,沒有計較。不料,2010年有1天,他與1名異性朋友手機聊天,竟遭妻子暗中錄音,在毫無任何證據之下,妻子向親朋好友誣詆他有外遇及性病,雙方爭執不斷,被告更拒絕行房。

李女則說,成衣工業在台灣漸趨沒落,現在算是夕陽工業,她的薪水逐漸減少,但公務員薪資一直在調漲,不知道什麼時候丈夫的薪資已經破百萬,但丈夫也沒忘記繼續向她要錢分擔家用。

李女說,6年前丈夫跟1名舞女交往,雙方發生糾紛,導致舞女找人要打郭男,更告訴她,郭男曾經在交往期間拿房子貸款花了3百多萬,她曾要求丈夫:「都有錢拿去給別人花,為什麼不把女兒今年就要還的學貸還一還呢?」
 
法官傳喚兩人的3名子女,他們都維護媽媽,為她抱屈。法官認為雙方已結褵近30年,婚姻期間難免因觀念及生活方式不同而偶生爭執,但雙方既選擇結為夫妻,應以包容態度及理性溝通方式,化解彼此歧異。法官認為郭男的婚姻疏失較大,駁回他聲請的離婚訴訟。(辛啟松/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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