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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教育學習的關鍵點包括人、事、時、地、物。這些關鍵指的是父母應該為孩子創造合
宜的成長環境,包括父母對待孩子的態度(人),提供給孩子成長所需的活動(事),適時地給予適當的教導(時),提供安全與適居的居家空間與環境(地),以及能讓孩子有足夠的物質與生活材料陪伴他成長(物)。而掌握關鍵的時間,指的是要能理解孩子在每個階段成長的需求,讓他在適當的時間內獲得應有的發展。我們從發展心理學的角度,以及我個人與孩子實際接觸的經驗來談,如果父母可以抓住這些關鍵,孩子會成長得比較快樂。

滋養信任感和探索能力的嬰兒期

 在孩子出生到兩三歲的這段時間,是小孩最需要附著感的時候,一位研究兒童發展的學者包比(J.Bowlby),曾經針對孤兒院與一般家庭的孩子,做了一個對照的研究,發現孤兒院的孩子比較缺乏安全感、比較退怯、比較怕生、偷竊行為也比較多。他後來發現,孤兒院的孩子和一般家庭的孩子,的確有心理上的「附著感」有無的差別-孤兒院的孩子附著感比較少。
許多學者也做了不同的研究推論出同樣的結果,這是在心理學中提到的「附著理論」,指的是在孩子零到兩、三歲這段期間,需要跟父母有一種「黏在一起」的感覺,就像澳洲小袋鼠一樣,需要有個父母的袋子,讓孩子覺得可以「連在上面」。例如孩子很小、在吃奶的時候,就可以感受到媽媽心臟的聲音;大一點,孩子想撒嬌、想哭,父母會摟他、會被他拉著跑去看他想看的地方,這種「附著」的感覺是那段時間裡最需要的。

 

 兩、三歲以前,孩子正在發展對人的信賴關係,以後孩子能不能信賴人,關鍵就在這個時候。父母親要讓孩子有「信任的可能性」,這代表不能隨便矇他、騙他,而是要鼓勵孩子、支持孩子,讓他覺得可以放心地去嘗試、探索。

 

 有些父母會想要修正孩子的行為,尤其是大人看來危險的行為。例如孩子有時會直接將泥巴或髒的東西拿到嘴裡吃,因為他並不知道那不是食物,有些父母為了嚇唬小孩,會主動拿泥巴或髒的東西,甚至辣椒給小孩子吃,小孩吃得哇哇叫,父母覺得這樣就教會孩子分辨「香」和「臭」了,其實這不是一個好的方式,孩子會因為父母這樣的作為,無形中感到害怕、產生不信任感。

 

 要針對這種行為教導孩子,應該是孩子不小心拿到泥巴吃了下去,我們才提醒他說這個不可以吃,因為不衛生;或者是孩子不小心摸蠟燭、發現到「燙」,就會自動收回手來。這是行為修正裡的反射行為,學習或教育應該發生在那個時候,而不是父母主動去創造一個讓孩子感到「害怕」或限制的情況,這樣會破壞信任關係,孩子其實得要「真正嘗試過」,才會自然地學會。

 

 我比較喜歡福祿貝爾說的:孩子要的是「玩」,「玩」就是他的工作。從我的個人經驗來說,當我在電腦前面打博士論文的時候,我家的一歲大女兒會爬過來,爬到我的腿上來說:「打打打打打!打打!」然後她的手就伸到鍵盤上開始幫我打博士論文,這時候我就趕快把檔案存起來,讓孩子打,她還會學我邊打邊翻頁的樣子;打一陣子後她就會說:「好了!」然後去玩她的積木。小孩這個時候正處在嘗試的階段,讓孩子多嘗試是好的,而且孩子有很多時候是在模仿大人,他只是想要試試看世界上的各種新奇的事情,去探索各種可能,他們在玩中學習。

 

 這時候如果父母一直覺得孩子做了干擾大人的事情,而對孩子綁手綁腳,孩子其實會挫折,也沒有辦法統合自己的感覺。有一次,我在捷運上看到一對父母,一直想要阻止孩子去玩座位旁的一根滑滑冰冰的柱子,先是媽媽打孩子伸出去探索的手,再來是爸爸壓住孩子的腳,結果,那孩子用不喝牛奶來抗議。原因很簡單,因為孩子的探索與好奇被壓抑,學習的可能性被剝奪。其實,沒有經過探索的孩子,在生理上比較可能會出現不統合後的「過動」,孩子過動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他的感覺不統合,那其實是因為沒有機會去探索身體的自律機轉,也就沒有機會學會掌握。一個孩子要抓柱子、要翻身、要找最好的位子,就會調整自己的肌肉和神經去做,當神經被刺激了,對他的成長和未來的感覺統合就會有幫助。

 

 所以,在孩子正要開始學習的時候,開始對人的活動有好奇的時候,父母千萬不要制止他,最好盡量陪孩子玩,讓孩子多接觸人和不同的事物,在其中適時地教導他什麼是安全的,孩子才能因為有信任感而敢於向外發展,不會退縮。


找尋創造和學習空間的兒童期

 


 在孩子兩、三歲到五、六歲這段時間,是孩子創造力的開始,也是孩子觀察、學習的重要時刻,他對形體的描繪會越來越精確,但是抽象思考還是非常困難,孩子不會有太多的「記憶」,所以我們不要逼孩子去做他沒有辦法記憶的事情,反倒是要鼓勵他發揮創意,即使發揮完就算了,他還是會有自然的累積。

 

 

 

 再大一點,孩子就會開始學習思考,然後行動。例如孩子到了五、六歲,會開始喜歡下棋、玩撲克牌,因為那些東西都可以讓他有一些思考,這是他剛剛發展出的「具體化事物關係進而建立策略」的能力,這時候,父母應該配合他的成長,讓孩子盡情發揮,千萬不要揠苗助長。

 

 在國小的這段學齡期間,孩子會很願意讀書,因為他們開始有想去研究出一個什麼,或是成就一個什麼,想要獲得績效的動機和衝動,如果孩子在這個年紀不想讀書、看書,那一定是前面階段出了問題,他沒有被鼓勵、刺激,也沒有機會探索,就培養不出這種「勤奮」工作的動機。這種「勤奮」是累積下來的,是經過他不斷探索之後,發現世界蠻有趣的,有很多東西可以學,學了會有成就,就會勤奮探索。

 

 另外,這時候的孩子,其實開始可以寫「我的志願」這種題目了,而他會開始從身邊的人寫起,因為他開始模仿,開始認同,當他寫我的志願是要當挑磚工人時,千萬不要說他不長進;孩子一下子要當水泥工,一下子要當台灣之子時,也不要說孩子見異思遷。這個時期,如果父母想要給孩子足夠的空間去探索、認識世界,就要開始幫孩子創造「認識可能認同的對象」的機會。例如給孩子更多的書可以讀,讓他在書中找到認同;或陪孩子看電影,告訴他電影中的各式各樣不同的人;或是到郊外走走;鼓勵孩子做家事;到左鄰右舍串門子時跟孩子講很多社區人物的故事,都會幫助孩子開拓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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