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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醫院血液腫瘤科已婚醫師黃麟傑多年前赴中國開會外遇當地飯店秦姓女服務生,2009年懷疑秦女劈腿,到中國和秦女開房間大玩SM後,以醫院取得的4級毒品麻醉劑「咪達唑崙」將秦女迷昏後綑綁,還用毛巾塞嘴害秦女窒息亡,2013被判刑11年定讞已入獄,事後黃男不服衛福部以他用管制藥品害命違反《醫師法》為由廢止醫師證書,在獄中打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衛福部處置無不當,今判黃男敗訴。

黃男提告指稱,自己學有專精,專業能力備受上級及病患肯定,因「誤蹈法網」,已承擔民刑事責任,無須再剝奪他擔任醫師的工作權。衛服部則主張,管制藥品若合法使用可減輕病人痛苦,非法使用就是毒品,黃男利用醫師職務之便,取得管制藥品害死秦女,雖然他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但衛服部無法信任他繼續當醫師。

法官認為,黃男以欺瞞、強暴方式用毒品迷昏秦女,情節嚴重,衛福部廢止他的醫師證書,符合比例原則,判黃男敗訴。仍可上訴。(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和信醫院血液腫瘤科前醫師黃麟傑。翻攝畫面
黃麟傑(圖1)替秦女注射麻醉劑後,拿小方巾塞嘴並綑綁其全身,害秦女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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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攝NBC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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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男波可夫姦殺毀屍82女,卻淡淡地說「記不清了」。翻自《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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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岡天神的瑞穗銀行今天發生搶案,現場聚集大批媒體及圍觀民眾。翻攝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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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北投區一名張姓狠父今年2月殺害3子女後刎頸自殺身亡,士林地檢署今將張男不起訴。據悉,倖存的大女兒甦醒後,回憶當天案發狀況表示,她因疼痛驚醒,看見父親拿著刀子正在割她的脖子,她哀求父親:「好痛...爸,我不想死...。」可能因此逃過一劫。

檢警查出,張男疑因失業、投資股票失利,甚至懷疑鬧離婚的妻子外遇,夫妻倆經常爭吵,案發前張男勸阻妻子外出未果,竟趁就讀國中、國小的3名孩子熟睡時,以利刃割喉、棉被窒息等方式慘忍殺害子女,再自刎死亡,還留遺書痛罵妻子「妳要自由我就給妳自由,我帶3個小孩走!」

倖存的大女兒說,案發前一晚,父親陪他們3姐弟玩遊戲,玩到隔天凌晨2點,大家因為晚睡,所以睡得比較熟,但睡夢中,她突然感到脖子一陣痛楚,睜開眼睛發現父親拿著刀子,正在割她的脖子,當時她喊痛哀求父親,父親則表情哀傷地回應:「但是如果妳一人獨活,妳會遭受異樣眼光...。」之後她見父親自刎倒地,隨即吃力地用手機通訊軟體向舅舅求救。

張男似乎因大女兒哀求而心軟,大女兒脖子傷勢較淺,未傷及氣管,但二女兒及小兒子則沒那麼幸運,其中二女兒因遭割頸後失血過多死亡,小兒子則疑遭枕頭壓迫口鼻,窒息而死,張男則隨後在一旁自刎身亡。士林地檢署認定張男殺害子女事證明確,但因張男刎頸身亡,因此獲不起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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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9:05
更新時間:22:47

倖存的大女兒。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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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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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狠父江文吉2007年8月不滿3歲大的女兒恩恩尿床,卻拿掃把毆頭、掌摑致死,更埋屍土城山區,生母苦尋多年不著向《蘋果》投訴,檢警追查下江男坦承害死恩恩,後遭法院判處8年確定,但檢警追查發現,江男7個月的次子,同樣遭江男打死,還藏屍友人租屋處的床下多年,遺體也疑被他人誤當垃圾丟棄,新北地院今再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處江男10年6月。

恩恩生母今天下午向《蘋果》記者表示,看到今天台灣司法對江文及殺害另一條小生命的判決,他內心是充滿憤怒與不解,但現在的她,也只能搖頭說失望而已,「難道總共兩條小生命的離開,無法要不到法官同理心對待」「究竟要殺死幾條人命,才會處以極刑(指死刑)?」。

新北地院合議庭基於江男當初在檢方初步調查時,已向檢察官自首,此後所述也通過測謊,而毆打次子過程也被張姓女友人目擊,又依據法醫研究所回覆,江男將次子屍體層層包裏,又幼嬰極易木乃伊化,確實會造成臭味不易散逸,才導致房東以及後續房客等多人皆無察覺,而誤當成垃圾丟棄,認為江男有親手打死次子,又江男過往已曾施暴打死女兒恩恩(判刑8年確定),卻仍為經濟不佳、心情煩悶,就不耐次子哭鬧,認為他未所警惕也不知悔改,才再判處他10年6月。

判決指出,脾氣暴躁的江男(38歲)2003年與恩恩生母蔡女結婚,年底生下女兒恩恩,由於江男對蔡女家暴又外遇,隔年離婚,由江男取得恩恩監護權。2007年間,江男再跟葉曉翠(28歲)結婚,陸續生下2男1女。

同年8月間,江男不滿3歲8月大的恩恩尿床,拿掃把柄敲打她頭部數下,怒罵「為何又尿褲子」,更掌摑其後腦勺2下,造成恩恩顱內出血,休克死亡。江男、葉女也將恩恩遺體掩埋在土城石門山區。
 
自此恩恩生母遍尋愛女未著,直到2014年8月江男涉及侵占等案,遭警緝獲才坦承殺女,江男因此遭法院判處8年確定,須賠償恩恩生母235萬餘元。不過,檢警另發現,江男、葉女所生次子同樣失蹤多年,追查下江男才在遭約談時自首,2008年8月葉女涉及詐欺入獄,他跟2個兒子寄住張姓女友人的租屋處,一次由於經濟不佳而情緒失控,又失手打死時年7月大的次子,再用黑色塑膠袋、防水行李袋層層包裹次子屍體,藏在床下,更騙張女說次子已交由親戚照顧,之後跟張女先後搬離該處。
 
新北地檢署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嫌起訴江文吉,新北地院開庭,江男當庭認錯,表示對不起恩恩及次子,在新北看守所羈押以及服刑期間,有不斷抄寫地藏經後焚燒,以便「回向」給恩恩及次子。江男今也未出庭聽判。(孫友廉/新北報導)

 

狠父江文吉打死女兒恩恩,藏屍土城山區,另也打死7月大次子,再被追究刑責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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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涉嫌買兇殺警案,台南高等法院今天宣判,王焜弘一審原被遭嘉義地方法院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今二審獲輕判,改為15年6個月,褫奪公權10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二審合議庭判決結果,其他三人的刑度也都較一審時減輕。王焜弘的表弟黃俊源(45歲)從15年6月、褫奪公權10年,輕判為13年6個月,褫奪公權8年;槍手劉瑞堂(57歲)從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輕判為15年;劉瑞堂的兒子劉家瑋(33歲)從8年、褫奪公權5年,減輕為7年、褫奪公權5年。
 
竹崎鄉長王焜弘從無期徒刑改判15年6個月的理由是,被告王焜弘、劉瑞堂、黃俊源在一審判決後,已與告訴人及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和解,同意賠償告訴人及被害人家屬2500萬元,並已經履行完畢。合議庭法官審酌被害人家屬同意原諒被告,二審才予以輕判。
 
二審判決書指出,王焜弘與其妻官珈羽2014年9月3日離婚後,官珈羽隨即與王焜弘好友即警員林進忠交往。但王焜弘有意與官珈羽復合,得知官珈羽與林進忠交往,懷疑官珈羽在離婚前就有外遇,萌生買兇殺害林進忠的念頭。王焜弘把殺人概念告訴表弟黃俊源,黃便找昔日獄友劉瑞堂,劉因為通緝逃亡需要用錢,兩人合意以200萬元酬金去殺害林進忠。
 
王焜弘與劉瑞堂、黃俊源三人謀議,由黃負責聯絡劉瑞堂並交付酬金,王焜弘負責提供200萬元。去年1月29日20時,劉瑞堂的兒子劉家瑋開車載著他到「創品軒藝品店」,確認林進忠在屋內。
 
21時57分,劉瑞堂見林進忠步出藝品店,持霰彈槍朝林近距離射擊2槍,林進忠中彈後躲到附近轎車後,劉瑞堂又朝林進忠腹部射擊1槍,導致他傷重不治,再布局成藝品買賣糾紛,掩飾買兇殺警犯行。(辛啟松/台南報導)

發稿時間 0940
更新時間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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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情買兇殺警 鄉長判無期

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大圖右)買兇殺警員林進忠(小圖,翻攝臉書),二審輕判15年6個月。資料照片
台南高分院二審今判處王焜弘15年6個月。辛啟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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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李姓男子,3年前結識一對定居苗栗的中國籍母女,趁她丈夫留在中國、她經濟困頓機會,發生婚外情而取得母女住處鑰匙,李男涉嫌趁就讀高2女兒獨自在家,明知少女是女同性戀,仍企圖「母女通吃」,假借套量衣服機會對少女襲胸和強吻;少女得不到媽媽支持而離家,最後是繼父返台追問後才報警。李姓惡狼矢口否認,法官調查認定李男有罪,依《強制猥褻》罪嫌判決有期徒刑10月。

判決指出,被告李嘉豪(40歲)2014年底,結識嫁來台灣的中國劉姓婦人,她帶著跟第一任前夫所生、就讀高1的女兒在苗栗定居,劉隔年瞞著在中國的第二任丈夫跟李發生婚外情,交付住處的鑰匙給李男,他也時常接送少女補習、給補習費和零用錢。劉婦說,女兒對李男相當信任,稱呼他為「萬能叔叔」。

法官調查,前年11月7日週六上午9時許,劉婦外出上班,李男進入母女住處,見少女穿著睡衣起床上廁所,突起色心,以試套衣服名義,拉她坐在大腿上,少女沒有戒心靠坐在上床的李男,李並自後面環抱少女,追問她:「為何喜歡女生?妳男朋友又沒有男生的生殖器!」

李男將少女強壓在床上,強行撫摸她胸部,企圖強吻但她緊閉雙唇,雖然她沒有尖叫、強力抵抗,但李男察覺她不高興,表白說:「我很喜歡妳,喜歡很久了,是因為妳媽媽的關係,不敢跟妳說。」後來再次襲胸時,少女就推開他,李男也不敢再有進一步動作而離去。

少女當下打電話給在學校自修的「男友」,後來打電話給媽媽哭訴此事,媽媽問女兒:「妳有無反抗?」「他有做到最後一步?」得知李男沒有性侵得逞,淡淡說:「等我下班回去再說。」少女擔心李男再次猥褻,搬到男友家。

少女擔心繼父得知媽媽外遇,如果一家人回大陸,課業無法銜接,且大陸高中升大學競爭很激勵,怕沒有大學唸,才一直沒有報案。直到去年初,繼父回台灣發現少女沒有住家裡,跑去找班導師才得知她被李男猥褻,帶她去報警追究。(楊永盛/苗栗報導) 
出版時間  0952
更新時間  1803

李嘉豪(中)意圖要母女通吃,結果被少女拒絕,並被判決有罪。翻攝李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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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盛╱苗栗報導】苗栗縣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李姓男子,三年前結識一名來台定居的已婚中國籍女子,趁女子丈夫滯留中國期間,與女子婚外情,且企圖母女通吃,見女友念高二的女兒獨自在家,竟以試衣為由趁機襲胸、強吻。少女得不到媽媽支持離家,直到繼父返台追問後才報警。法官以李男認罪且與被害人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嫌判決有期徒刑十月。

趁試衣襲胸強吻

判決指出,被告李嘉豪(四十歲)二○一四年底結識嫁來苗栗的中國籍婦人,與她發生婚外情後,時常接送女友女兒(十六歲)去補習,甚至給補習費和零用錢,少女稱他是「萬能叔叔」。
前年十一月間,李男見少女獨自在家,假借試套衣服從後面環抱她,強壓床上襲胸及強吻,並表白:「我很喜歡妳很久了」。少女掙脫後向母親哭訴,其母得知李男性侵未得逞竟說:「等我下班回去再說」,少女憂再被猥褻,離家寄宿同學家。
少女擔心繼父得知母親外遇,一家人會回中國,課業無法銜接考不上大學,未報案。去年初繼父回台發現她沒住家裡,追問得知她被李男猥褻,憤而報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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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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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哥是保育類動物。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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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七夕黎嫌開車衝進西門町徒步區,張警開槍制止將他擊斃,事後警方回現場進行彈道模擬。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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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60元寄包裹,只為了罵人?

一名超商店員在臉書「靠北奧客」po文,客人表示要拿包裹,包裹上取件人姓名寫:「我家親愛的」,由於該包裹不用付款,規定必須證件與包裹相同姓名,店員告知後,客人表示,朋友寄東西給她,害她不能取貨,「真的很白爛」。

店員說,過沒多久,他接到一通電話,原來是商品的寄件人:「剛剛我朋友要來取貨,你們不讓他拿, 難道不能看簡訊嗎?難道如果有人拿我的證件不是我本人,你們也要讓他拿嗎?」店員回覆:「你可以不要這麼激動嗎?這就是規定呀!你這麽激動也沒有用呀!」並表示:「誰叫你名字要亂打,寄貨的時候都有提醒呀!」

過了兩天,門市收到另一件包裹 姓名寫著:「店長是爛貨」,原po無言,「自己沒有知識,就不要學人家寄貨,花60元來罵人如果可以滿足妳,那我也只能笑笑而已,罵別人之前請先想想自己。這兩個字套用在你身上比較合適。」

許多網友留言:「花60元買自以爲是的幽默,再花60元買羞辱別人的快感,有夠無聊」、「難怪她朋友說她很白爛」、「真的很白目,這種人真的會去取貨嗎?」、「沒水準,浪費資源,不知道送貨司機大哥跟店員的辛苦嗎?」、「丟人現眼秀下限」。(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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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李男在網路上罵女網友「不懂禮義廉恥」。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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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廚師吳志展去年8月不滿違規停車被警員張家逢連續開單取締,持剁骨刀當街追砍張警13刀險奪命,吳男到案自稱當時情緒失控,「平時待人客氣」,砍殺後還叫張警「快去看醫生」,並無殺人意圖。最高法院指張警當時驚恐呼救、奮力抵抗,吳男卻持續猛砍,今仍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6月定讞。

吳男(57歲,在押)曾是東亞運保齡球奪金國手,判決指出,去年8月2日下午4時許,吳男發現自己在新北市板橋區溪頭街紅線違停2天的小貨車,被張家逢(35歲)開了6張罰單,吳男當時失業一個多月缺錢,心情鬱悶,把車開離途中,剛好遇到張警在路邊取締交通違規,於是上前理論。

張男不理會,要吳男快開走以免阻礙交通,吳男不肯,見張男對他的車頭車尾拍照,頓時火大,從車內拿1把剁骨刀衝下車,27秒內朝張男胸、頸等要害猛力揮砍13刀,張警身中11刀,皮開肉綻、血流如注,還2度重心不穩倒地,他一邊大喊:「救命!」一邊死命抓住吳男的手抵抗。

吳男砍完最後一刀,被張男緊緊扯住僵持20幾秒,喝令張警:「你不放,我要繼續砍喔!」趁張警鬆手,趕緊逃離,隨即到警局投案。目擊者急忙打119叫救護車,張警也自行呼叫同仁支援,送醫才知胸腔有開放性傷口引發氣胸,加上全身多處大型刀傷,張警一度休克,幸好保住一命,持續復健。

吳男投案後在警局當眾下跪道歉表示悔意,遭氣憤民眾追打,他始終否認意圖殺警,辯稱張警「回答的口氣讓我的氣沒辦法(平復)下來」,一時氣憤犯錯,絕對沒對張警喊:「給你死!」而是看到張警流血,「我就醒了、怕了」,所以叫張警:「快去看醫生!」

一審認定吳男藐視公權力,持續攻擊已倒地掙扎的警員,手段殘酷、惡性重大,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6月。吳男上訴自稱「「平時待人客氣」,哀求合議庭:「判輕一點,讓我早一點回家,並補償被害人!我誠心後悔!」

二審指吳男犯行動搖民眾對公權力的信賴感,使社會大眾惶惶不安,更讓張男身心遭受鉅創,也未與張男達成和解,仍判吳男9年半徒刑,最高院今維持原判決定讞。

張男於二審判決後表示:「我感覺不到他(吳男)的誠意在哪裡。」並認為9年半徒刑「有點輕」,畢竟很少有對執法中員警直接砍殺的案例,造成很大的社會成本,「我覺得還是要給他最嚴厲的處罰。」(黃哲民/台北報導)

志展當街砍警被監視器拍得一清二楚。翻攝照片
保齡球國手吳志展二審出庭聽判後低調回應媒體:「謝謝大家」。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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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廖姓單親媽媽4年前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住在香港的葉姓醫師,因缺錢花用將葉男當成肥羊,先謊報年齡僅26歲,父親早逝、母親改嫁身世堪憐,後又以騎車撞傷人、家人生病住院、在宏達電上班弄壞機器等不同藉口向葉男詐財118萬。後因廖女避不見面,葉男察覺受騙跨海提告,高雄地檢署依詐欺罪嫌將廖女起訴。
 
起訴書指出,廖女於2013年間透過手機線上遊戲「TERA」,以化名「小蛋」認識住在香港的葉姓醫師,雙方認識之後即以LINE互相聯絡,廖女在閒聊時隱匿自己單親育有一子,反而佯稱自己是76年次、未婚,在宏達電上班,父親早逝、母親改嫁,還罹患重肌無力症等,博得葉男同情。
 
同年6月起,廖女開始以不同藉口向葉男詐財,先後謊稱「車輛遺失,要清償貸款給保險公司」、「過馬路不慎害機車騎士跌倒要賠償」、「弟弟女友懷孕了,急著結婚但沒錢」、「弟媳早產住院沒錢辦出院手續」、「上班害公司被退貨還弄壞機器」等,葉男信以為真,一年多內先後匯款港幣1萬至9萬不等,合計匯了港幣30多萬,折合台幣約118萬元。
 
後因廖女避不見面,葉男起疑,又發現她先前提供的是假的身份證字號才知受騙,憤而持兩人LINE對話內容等事證跨海提告。廖女在檢方偵查時坦承對葉男謊報年齡捏造身世,及以各種藉口向葉男「借款」,但檢察官認為其行為已構成詐欺取財,依法提起公訴。(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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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狎女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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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開槍還擊,壓制攻擊警車的孫男等人。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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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從中彰大橋上跳入烏溪。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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