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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曾因對妻女家暴入監的李姓男子,前年南下高雄持刀刺死前妻陳女,擄走6歲長女後燒炭同歸於盡卻獨活,還一度揚言和前妻家的恩怨「不死不休」,二審及更一審均判李男死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今仍判他死刑,全案定讞。這也是今年以來,繼鄭捷之後,第二名遭判死刑定讞的案件。

李男的前岳父陳男今上午得知判決結果,表示:「法律還給我們一個正義跟公道!」他覺得如釋重負,不用再擔心李男會出獄報復家人,也不用害怕李男企圖殺害倖存的小外孫女,家人很心疼小外孫女,不希望讓她聽到李男的消息又想起遭家暴的恐懼,所以不會將李男判死定讞的消息告訴小外孫女。

不過陳男表示近日會找時間去納骨塔,把判決結果告訴女兒跟大外孫女,陳男並說:「我的女兒很愛小孩,她也是世展會會員,有認養一名7歲多的孟加拉小孩,她死後,由我太太接棒領養,完成她的遺願。」

判決指出,李男(39歲)與陳女婚後育有2名幼女,他因屢對妻女家暴,被陳女聲請保護令禁止接近,李男4年前違反保護令,企圖抱走2名幼女一起自殺報復,幸被及時制止,李男被判刑11月定讞入監,3年前出獄不滿陳女訴請離婚獲准並取得2名幼女的監護權,又強烈懷疑陳女外遇導致婚姻破裂,前年4月16日上午趁陳女送女兒到幼稚園上課,當眾持刀刺死陳女,擄走6歲長女開車載往新竹尖石鄉山區強餵長女安眠藥,用紅線繫住自己與女兒的手,在車內燒炭企圖同歸於盡。
 
隔天凌晨被發現時,長女重度昏迷,送醫搶救一個多月不治,李男幸運獲救。一審認定李男非好逸惡勞之人,因情緒管理不佳做出憾事,且燒炭時打算和女兒共赴黃泉,與其他殺害子女案件惡性有別,罪不至死,將他殺害前妻部分判刑15年,殺害長女部分判處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
 
不過李男在二審時揚言與陳家的恩怨「不死不休」,若出獄將復仇等語,被法官認為毫無悔意,將他殺害前妻與長女的犯行,分別加重改判無期徒刑與死刑,應執行死刑,最高院雖發回要求查明李男是否說氣話、有無教化可能等問題,更一審仍判李男死刑,全案上訴最高院,今仍判他死刑。
 

李男今遭判死刑定讞。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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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91歲周姓醫師今年4月心臟病發過世,家屬在高市基督教浸信會舉辦追思禮拜,不料牧師馮國順上台證道時,竟「歪樓」稱周男生前有外遇「周伯伯(指周姓醫師)對不起周媽媽」,還引聖經「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讓上百賓客目瞪口呆,家屬怒提告。高雄地院認馮男未經查證就轉述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傳聞,有毀損亡者名譽犯意,依誹謗死者罪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位於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的高市基督教浸信會成立超過60年,現任牧師為73歲的馮國順,馮男上午拒訪,僅說已將所有事實告訴法官,由法院判斷。但同教會有教友私下表示,當天也有參加追思禮拜,聽到牧師講那些話「我們大家都嚇壞了,不知道他為什麼會講那些」,家屬則是臉色鐵青,後來聽說牧師死不道歉,才會挨告。

周姓醫師的女兒受訪時氣憤說,一般告別式的牧師講道,都是安撫生者、祝禱亡者,「沒想到那天他一上台就說我爸爸有外遇、婚外情,對不起我媽,說什麼我爸是不可饒恕的、苟合男女什麼的,簡直莫名其妙!」

周女說,父親當了一輩子的麻醉醫師,是非常好的人,「爸爸辛苦賺錢扶養一家五口,還把三個孩子都送出國讀書,直到他今年91歲高壽過世,我們全家都是幸福和樂,他竟然在我爸的葬禮上鬼扯我爸搞外遇,真的太可惡了!牧師要以德為本,他根本不配當牧師。」她強調,提告目的是要還偉大父親一個公道,希望馮牧師不要再利用神的殿堂羞辱無辜的人。

法院審理時,馮男否認說過「周伯伯對不起周媽媽」等話,指稱他是對安息者有一些回顧而為其追思,至於引述「婚姻人人應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的聖經希伯來書則是「對參與者的提醒」等。

但法官傳喚多名教友及賓客,都證稱馮國順在證道時有播放投影片,並照著投影片的內容陳述,其中包括「每次探訪周媽媽,為她禱告,總是希望她可以卸下心頭重擔交給耶穌,饒恕自己的丈夫,饒恕介入的第三者」、「周伯伯的外遇,是上帝不許可的事,破壞了婚姻中和諧的愛,一直成為周媽媽心中的痛」、「如果兩人之間沒有婚外第三者的介入,周媽媽健在,與周伯伯一起來敬拜,一起走生命的道路,跟隨主耶穌,那會多美啊!」等內容,還引用希伯來書第13章第4 節稱「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等,確與周女提告主張的內容相符。

法官再問牧師馮男有何根據認定周翁生前有外遇,馮男供稱他無法不能證實,但以前去探訪周妻的時候,周妻會稱丈夫「那個死鬼」,「以一個牧師來講,會關心她的內心,我感覺她一直有這個問題,這個問題跟她所說的『那個死鬼』有關。」馮男還說周妻是他的長輩,「她在講話的時候是很含蓄的,不會很明顯的講對方什麼,我面對長輩如果沒有講,我都是從別的方面去體會,覺得她先生有外遇的可能性」等。

但法官認為,周妻既未曾對馮男說過丈夫有外遇,縱使她對丈夫有所不滿,也是 夫妻日常生活相處難免的摩擦或不愉快,不能作為確信周翁有外遇的正當理由。反而是馮男單憑聽聞他人對話內容,或聽聞其他牧師轉述的傳聞,且未向周家人查證,就擅自在追思禮拜會場公開指摘周翁有婚外情,顯有重大輕率情形,已構成誹謗死者罪。

法官並在判決書中強調,周翁並非公眾人物,其人品操行顯與公共利益無關,縱使馮男有相當理由確信他有外遇才對外指摘傳述,也已逾越「對與公眾利益有關事項為善意評論」的界線,不能脫免刑責。
===========  網友意見  ===========

網友留言表示「牧師認為教友外遇神會判他罪,這樣子神會很忙的」、「羞辱人,也羞辱神」、「切莫迷信宗教」。
 

高市基督教浸信會。王吟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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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妻5刀後他自捅肚3刀,出庭聆判他做這件事。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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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男與妻子離婚27年後,才懷疑妻子與親大哥有染。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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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飛行單位擔任少將指揮官的50歲劉姓男子,疑因外遇擔心東窗事發影響仕途,前年1月和游姓妻子(50歲)離婚,其後劉男欲購買房子,若有配偶向銀行貸款的成數較高,乃與游女假結婚,簽訂契約載明貸款過半就辦理離婚,前年4月20日雙方各找1位證人在結婚證書上簽名蓋章後,再度登記結婚。

銀行貸款核撥下來後果然過半,劉男要求游女依合約辦理離婚,然游女不願離婚,劉男因而向地院民事庭提出婚姻無效之訴;游女不甘心,也告發劉男盜刻劉父印章在結婚證書上蓋章。

桃園地檢署傳訊劉父作證,他說不知道自己蓋過章,亦不了解兒子的婚姻狀況,而劉男亦坦承未經父親同意,擅自在結緍證書上簽名蓋章等,檢方今偵結,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劉男起訴。原本前程看好的劉男,亦因與妻子分分合合的官司在去年9月1日黯然退伍。
 
 

劉姓少將為貸款成數假結婚,遭前妻告發後黯然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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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離譜!空軍花蓮四○一聯隊林姓少校趁其妻生產回台北做月子時,讓已婚的蔡姓女士官搬到職務官舍內同居,事發後空軍竟只記小過並調職處分,最後在捉姦錄影帶曝光後,空軍才改記兩當事人大過懲處,並列汰除名單。
 
爆料者指出,林姓少校與蔡姓女士官在同單位發展出婚外情,在林妻返回台北待產時,蔡即經常進出林的職務官舍,最後同居超過一個月。因鄰居看不慣通知林妻,林妻逐會同蔡女的先生,去年在九月三十日在警察陪同下返家捉姦。
 
後來因雙方和解未提出告訴,因此四○一聯隊僅將二人記小過並調離現職。四○一聯隊政戰主任郭志華上校昨說,聯隊即依照《國軍軍風紀實施規定》的「不當男女關係」註銷兩人小過,改發佈各記一大過處分。
 
綠委蔡適應說,軍人最重誠實與武德,當事人在接受調查時未說出實情,不僅重傷軍人武德,也嚴重影響國軍形象;空軍調查此事件時草率結案也應要檢討。藍委馬文君說,國軍要好好檢討兩性問題懲處,避免造成國軍形象受損。

網友S-u Zang諷:「軍中樂園?」網友James Lee批,「外遇的人都在想什麼?這麼嚴重的後果(丟了工作、毀了家庭,以後你小孩怎麼看你)都想不到?」網友賢德也批,「真丟臉,亂搞一通」。
 

空軍花蓮401聯隊發生男女軍士官在職務官舍同居的醜聞。圖為401聯隊晉升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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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臥室裝針孔偷拍另一半違法!桃園巿一名自覺被戴綠帽的男子,在家中臥室裝針孔準備抓姦,卻只拍到妻子一絲不掛,未拍到其他男人,反而是妻子發現針孔攝影機錄影的紅燈閃爍,憤而提告,桃園地檢署昨依妨害秘密罪將丈夫聲請簡易判決。而妻子為此與丈夫鬧翻在外租屋,去年十月底丈夫抓姦成功,該案另由檢方依通姦罪起訴。

檢警調查,羅男(三十二歲)今年九月無意中看到余姓妻子(三十三歲)的手機裡有她的裸照,還有至少與三名男子網愛的鹹濕對話,懷疑妻子和人有染,遂暗中在臥室衣櫃上方,以塑膠袋包裹針孔攝影機準備錄影抓姦,不料,妻子在更衣時意外發現而識破。
羅男向檢警表示,為抓姦「我在家中裝設針孔沒什麼不對!」不過,檢警勘驗其攝錄影像,只有其妻裸身獨處,現場並無其他男人,羅妻也表示:「我個人崇尚自由,不想在家裡也受到束縛才會光溜溜。」
由於羅妻堅持提告,且無其他證據顯示她與人有染,桃園地檢署昨依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的妨害秘密罪嫌,將羅男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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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少將假離婚保官位,最終淪小三女兒屬下。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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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麼都沒有了!」新北市一名陸籍配偶兩年前得知遠在四川的父親病逝,趕回大陸見父最後一面,返台後竟發現丈夫外遇,還拿她亡父留下的錢養小三,為了照顧女兒及患有聽障的兒子,她選擇隱忍,直到丈夫因爭吵動粗掐脖、公婆揚言「弄死她」,還被推去撞牆,她才終於申請家暴令、訴請離婚,如今學習賣地瓜自力更生。
 
小美(化名,37歲)十三年前與前夫透過線上遊戲《楓之谷》相識相戀,男方當時年僅19歲,在福建泉州就讀大學一年級,小美則在家鄉成都工作,兩人透過通訊軟體聊天,相約見面後決定交往,即使男方回台當兵仍持續這場遠距離戀愛,雙方於2009年1月在大陸登記結婚,4月小美嫁到台灣,她說:「當時的自己『很想要一個家』,可以說是『提個皮箱就嫁過來了』。」
 
原以為嫁來台灣一切順利,小美卻在前年突然得知在大陸四川老家的父親病逝,她急忙回鄉處理後事,再度回到台灣時,意外發現丈夫手機裡有陌生女子傳「寶貝」、「我好想你」等曖昧簡訊,接連打擊讓她感到崩潰,泣訴:「我什麼都沒有了,父親過世、兒子聽障、老公又外遇。」
 
為了孩子,小美除了忍受丈夫吵著要搬出去和小三住,還曾向公婆下跪,只求能留在這個家,她說:「因為小孩是我身上的肉。」即使丈夫月賺兩萬、偷她父親過世留下的錢去包養小三。直到某次夫妻吵架,小美遭丈夫掐住脖子,發狂似地要置她於死,她想起來自公婆的精神、言語及肢體暴力,終於申請家暴令,順利訴請離婚。
 
小美嫁來台灣後,幾乎都在家帶小孩,從未外出工作,她笑說:「連鄰居都不太認識我。」離婚又曾是陸配,讓她在外租屋屢屢碰壁,因房東擔心夫家來找碴。所幸社福單位介入,讓她學習如何賣地瓜維生,如今申請到台灣身分證,她說:「未來想繼續念書,選擇社工相關科系,希望有機會幫助其他人。」至於最放不下的一對兒女,小美哽咽說:「等自己更有能力的時候,再帶在身邊。」

 

小美為了孩子,除了忍受丈夫吵著要搬出去和小三住,還曾向公婆下跪,只求能留在這個家,她說:「因為小孩是我身上的肉。」突發中心攝
小美看著手機裡孩子的照片,表示非常想念他們,且希望自己更有能力的時候,能把孩子帶在身邊。突發中心攝
小美與兒女合照(為保護當事人,照片已打碼變色處理)。突發中心攝
走出家暴陰影的小美如今努力生活。突發中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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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國福建爆出有一名已婚賤男假冒自己是單身男子,到處騙取女人的感情,被岳母及妻子當場抓姦後,被騙的小三得知真相之際,當場翻臉,並聯手元配一同暴打賤男。但今日更有消息爆出,這名賤男娶了一個非常有錢的太太,他在過去15天裡至少跟14名女子開房間,並花了老婆的1.2億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億元)。

網友爆料指出,這名賤男在2014年結婚,妻子娘家在福建泉州有家廠房,家境優渥。但婚後他亂揮霍老婆的錢,還向岳母要錢買豪車。而岳母和妻子最近發現賤男頻頻外遇,從上月15日開始跟蹤他,岳母說至少見到8名女子剛他開房,「每一名女子我都有拍下來」。但報導稱不只8名,至少在過去15天裡就跟了14名女子開房間。

而影片中被拍到的小三,得知賤男欺騙她是單身身分後,立刻變臉,加入「大老婆俱樂部」,並當場暴打賤男,女方家屬則在旁叫好。

台灣網友紛紛表示:「6個億?假新聞嗎?」、「把小弟弟剪掉吧!」、「6億睡14個,還那麼醜,是6000人民幣吧。」、「是花6億還是只射6億...」
 

這名賤男在2014年結婚,妻子娘家在福建泉州有家廠房,家境優渥。翻自《看看新聞》
賤男拿老婆的6億元到處亂花。翻自《看看新聞》
賤男在15天內連睡14女。翻自《看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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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渣夫!新北市一名陸配小美返鄉處理父親後事,回台發現丈夫外遇,還拿她亡父遺產養小三。原本為了兒女,小美選擇隱忍,直到丈夫動粗、公婆嗆聲「弄死她」,才決心離婚。律師指出,外配要維護權益,須先注意「國籍取得」。

陸配離婚險無助

這名陸配小美(化名,37歲),2002年與前夫透過網戀,男方當時是年僅19歲大學生,雙方交往7年結婚,小美說:「當時很想要一個家,拎個皮箱就嫁過來了。」
3年前,小美因父親病逝返鄉,孰料返台卻發現丈夫手機有「寶貝」、「我好想你」等曖昧簡訊,她泣訴:「我什麼都沒有了,父親過世、兒子聽障、老公又外遇!」可惡的是,月薪僅2萬元的前夫,還將小美父親留下的20萬人民幣(約94萬元台幣)遺產拿去養小三。
小美最後離婚,但因孤身在外、生活困窘,所幸勵馨基金會介入,讓她學賣地瓜,如今申請到台灣身分證。勵馨呼籲,婦女遭遇類似狀況應及早求助;律師黃雅琴則提醒,外配在未取得台籍前離婚,會失去依親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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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一名已婚人夫,在外結識身材婀娜的女子,且經常藉口加班不回家,妻子懷疑丈夫外遇,察看丈夫行車紀錄器,聽到他與女子對話「你那一根刺得我很痛」、「你插得我很痛」,怒告女子通姦,但人夫卻向法官說,是用小剪刀刺破對方膝蓋上的大膿包,法官採信,判女子無罪。
 
法院調查,基隆市一名陳姓男子與妻子(皆為年約40)結婚多年,原本婚姻甜蜜,7、8年前他認識一名盧姓女子(30多歲),直到去年陳妻發覺丈夫經常不回家,察看其國道電子收費紀錄,發現他常到蘆洲找盧女,認為兩人發展出婚外情。
 
去年二月,陳妻趁機察看丈夫的行車紀錄器,竟聽到他與盧女在車上的曖昧對話,多次提及「你那一根刺得我很痛」、「你插得我很痛」等語,氣得報警提告,盧女也被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
 
但法官審理時,陳男坦承當天確實載盧女出遊,但因發現盧女的左膝蓋長了一個大膿包,拿小剪刀幫她刺破膿包,才有「你那一根刺得我很痛」等對話,盧女也否認發生性關係。法官採信雙方說法,且無兩人發生性行為證據,予以盧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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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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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一名罹患憂鬱症的人妻不爽老公家暴又外遇,趁老公熟睡時盜採陰莖報復。示意圖。翻自davidwol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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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劉姓醫師與許姓女病患婚外情後提分手,許女不甘,將劉自拍的不雅照傳給朋友,揚言「要讓全台醫院都收到」。劉妻報警,提告求償60萬元;士林地院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許女拘役20天,賠6萬元。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劉在某醫學中心急診擔任主治醫師,2013年5月起,與許女多次偷情。劉後來提分手,許女怒將劉自拍的不雅照傳給朋友,稱要讓全台灣醫院都收到。劉妻接到一通神秘電話得知丈夫外遇。

士林地院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許女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劉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許女求償60萬元損害賠償。許女主張,不雅照片是劉自己傳給她的,她只轉傳給幾個朋友。士院民事庭認為劉姓醫師寄裸照和許女轉傳給別人無關,劉無過失,但兩人不倫,索賠60萬元太多,判賠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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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疑雲!基隆市1名林姓人夫,與妻子(42歲)結婚多年,原本婚姻甜蜜蜜,熟料後期,夫妻倆經常為了小事爭吵不休,前年8月間,妻子憤而離家,自己租屋在基隆信義路上,此舉,讓林夫懷疑妻子外遇。同年12月間,人夫埋伏妻子租屋處,發現黃姓警員(48歲)竟然自由進出妻子租屋家門,懷疑對方就是小王,因此拍下照片,怒告雙方妨害家庭罪嫌。
 
偵查庭上,林男出示黃姓警員進出妻子家門照片,激動說:「懷疑他跟妻子通姦多次,害我婚姻支離破碎!」但黃男表示,「只是當對方搬家,組裝家具而已。」妻子也說,「剛搬家,需要人手,絕對沒有背叛婚姻。」才會將鑰匙交給黃男,協助組裝家具等語。
 
檢方認為,該照片只有拍到黃男進出妻子家門,無從證明雙方有通姦、相姦等行為,採信警員、人妻說詞。日前偵結,檢方予以黃男、人妻不起訴處分。
 

人夫懷疑男警拐人妻做愛,結果只是在組裝家具。示意圖
基隆地檢署。陳偉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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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一對夫妻在南部的同一所國中任教,女老師控訴丈夫在她懷孕期間,與同校李姓女老師外遇,台南地方法院判男老師與李女,須連帶賠償受害女老師。

受害女老師表示,103年12月至104年2月,丈夫在她懷孕需臥床休息安胎期間,外遇同校李姓女教師。女老師發現丈夫與李女LINE對話,丈夫說:「是憋精,妳睡飽晚上服務我,挑逗我會受不了,妳還多一件工作啊,…,辛苦妳的╳了!」李女回應:「犒賞老爺出錢出力出精,那不累,只是…,我會努力服務爺。」徵信社還拍到丈夫曾到李女住處待2小時,後來丈夫在LINE上向她表達歉意,是一時迷失,會讓李女離開。

台南地院法官認定男老師與李女互動行為,已逾越普通男女,2人外遇已侵害女老師配偶權,加害情節重大,使女老師遭受極大痛苦,判2人須賠償女老師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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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妻子活活打死的潘男(右),曾因義消服務獲表揚。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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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外遇、包二奶的現象層出不窮,為了不讓另一半發現,更會使盡花招掩人耳目,除了找藉口塘塞未歸理由,刪除聊天紀錄湮滅證據,都是必備(常見)手法。
 
影音創意團隊「紅逗」,拍攝男人偷吃被抓包的搞笑戲碼,正宮氣噗噗的闖進小三家抓姦,但不僅垃圾桶裡找不到保險套,聊天紀錄也全被刪光,見她一無所獲,男友還趁勢酸言酸語「就說吧,什麼都沒有」,不料此時,手機卻自動連上小三家Wifi,讓正宮掌握證據,這下偷吃可是賴也賴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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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屏東偏遠鄉區擔任義消的潘姓男子(43歲),懷疑張姓妻子外遇(43歲),去年元月下旬酒後質問此事,並對妻子飽以重拳致死,屏東檢方以殺人罪嫌起訴潘男,並對潘男有家暴犯行仍對妻子重打致死,求處從重量刑。屏東地院也認定潘男手法凶殘,昨天判決潘男16年徒刑。

在親友眼中相當恩愛的潘姓夫婦,常拍親吻等恩愛照片上臉書,鄰居則透露夫妻倆人前恩愛,人後卻傳家暴,妻子甚至被打到重傷住院五天卻不斷隱忍。對此,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家暴這種事真的不能忍」,只要一發生,被害人就該尋求專業協助,包括社工介入、報警、申請保護令等。家暴有時是累積出來的暴力循環,因此,被害人除了尋求協助,加害人也應找精神諮商等協助。另外,鄰居若發現家暴,不能有別管他人家務事的觀念,應該幫忙通報。
                                  
曾有家暴紀錄的潘姓男子,2014年起因張姓妻子工作返家後對其態度漸冷淡,竟無端懷疑妻子有外遇,為此就曾以拳頭重打張婦住院達五天,但妻子都未報警處理。去年元月28日晚上夫妻倆在住處客廳對飲米酒,酒後潘男又質問是否外遇一事,引發身高180公分潘男對矮他30公分的妻子頭部飽以重拳多次,待張婦昏迷客廳,潘男才上床睡覺。隔天清晨張婦友人到府邀約一起上工,發現潘男對著已無氣息的枕邊人撫屍痛哭,立即報警處理。

檢警相驗發現,張婦頭、眼、嘴等多數受傷,經解剖判定為硬腦膜下腔出血及腦幹點狀出血,導致腦髓凹陷及腫脹,進而神經休克死亡。

潘男偵訊過程否認殺人,但坦承曾打妻子頭部數下,辯稱「我不是要他死」,還稱可能是妻子當晚去浴室時曾滑倒撞到頭部造成。檢方去年五月依殺人罪嫌起訴潘男,屏東地院昨天宣判,全案仍可上訴。

附近鄰居在案發時就透露,潘男夫妻看似感情融洽,但潘酒後個性大變,曾動手把妻子打到住院,但張婦都未報案,一再姑息,未料釀成悲劇。

附近鄰居今聽聞被判決結果時透露,案發後潘的兒子無法諒解,不願再與父親同住,於是潘自從交保後就返回台東老家。另一名鄰居則說,潘嗜酒成癮,酒後常個性大變,總是在屋外就能聽見夫妻吵鬧聲,未料卻發生憾事。(陳宏銘、李卉婷/屏東報導)
 

潘男酒後掐死妻子,昔日與妻子親吻照相當諷刺。翻攝臉書
鄰居表示,潘男殺妻後無法獲得兒子諒解,已返台東老家。李卉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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