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感情婚姻徵信案例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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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劇「大老婆的反擊」台灣版!生性風流的林姓醫生,娶了翁姓元配後又「納二房」享齊人之福,但仍不知足,偷偷與年輕貌美的熊女有染。林某過世後,熊女持林某的本票聲請強制執行,引發元配懷疑,意外得知「老三」的存在,憤而控告對方妨害家庭,導致熊女被判刑及賠償。
  這名林姓醫生,在嘉義市小有名氣。他先明媒正娶翁姓女子後,再與江姓女子同居,不僅三人同住一個屋簷下,大小老婆還都替林某生兒育女。不過,大享齊人之福的林某仍不滿足,又看上了擔任新娘祕書、兼賣美容產品的廿多歲熊姓正妹,兩人還多次偷偷在外發生性關係。後來,「二房」江女於九十三年先搬離林某的住處,九十六年底元配翁女也離開。
  九十七年四月林某因病死亡後,他與元配所生的兒子,隔年七月接到嘉義地院本票強制執行通知。翁女對這筆突如其來的債務感到很奇怪,於是前往老公生前住處整理遺物、找資料。沒想到,就在一樓客廳抽屜內,發現老公與陌生女子一整疊的自拍性愛照片,裡面還有性器官接觸的特寫鏡頭。翁女原以為照片中的女子是江女,經詢問後才知道老公早就另結「新歡」熊女。江女還告訴翁女,在她沒搬走前,就曾看過這些照片。翁女一氣之下向嘉義地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官司,除控告熊女妨害婚姻之外,還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一百萬元。
  庭訊時,熊女否認與林某有染,還聲稱,她與林某只是朋友,由於對方生前向她借錢,並簽發本票給她,但沒有還錢就死亡,所以她只好向林某的繼承人聲請本票債務;至於翁女提出的自拍性愛照片,因為照片上的男女都看不到臉部,她也否認是女主角。
  不過,法官將照片送請嘉義市警方勘驗後,認定照片中的女子與熊女身體特徵並無明顯不符,無法排除熊女的嫌疑,據此認定有通姦的事實,判決熊女敗訴,刑事部分判刑二個月;民事則因翁女擁有五千多萬元的資產,但熊女只有一百多萬元財產,因此僅判賠卅萬元。熊女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後,二審已駁回全案確定。
  據了解,翁女除控告熊女妨害婚姻外,也對江女提出竊盜、偽造文書等告訴,雖經檢方不起訴處分,但三女之間複雜的感情糾葛,卻也成為鄉里茶餘飯後談論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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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某外商盧姓主管與符姓女同事偷情,發生關係時突然接到十二歲兒子來電,講完電話卻忘記掛斷,轉身與符女繼續性交,兩人通姦過程形同「實況轉播」到兒子耳裡。盧某兒子聽到陌生女子呻吟聲十分生氣,暗中錄音並向母親告狀。盧妻提告求償兩百萬元,士林地院昨判決兩人應賠償盧妻五十萬元。
  據查,盧某與擔任高中老師的妻子感情不睦分居多年,兒子則與妻子同住,但盧某與兒子感情仍相當要好,平日常以電話聯絡。而盧某與符女婚外情則是辦公室的公開秘密,盧妻雖早有耳聞卻苦無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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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醫惹桃花,賠妻巨款不認帳!整形名醫江文標婚後外遇被妻抓姦,簽下聲明書,同意賠妻三百萬元及財產和收入的一半,事後卻辯指妻子偽造聲明書。台北地院將聲明書送請鑑定,證明是江的親筆簽名,昨判江文標敗訴,應如數給付;全案仍可上訴。
被妻抓姦 簽聲明書願賠
  整形名醫江文標曾和張炯銘在北市東區合開「雕塑家皮膚科診所」,為不少影視圈名人的最愛,江文標95年8月曾遭綁架勒贖,躍上社會新聞版面,名聲更盛。
承認外遇不斷 生多名私生子
  詹女向台北地院遞狀指出,去年十一月丈夫江文標與張姓女子夜宿林口別墅被她抓姦,事後同意賠她三百萬元,並寫下聲明書為證;聲明書內容提及,江在95年八月遭綁架,幸經髮妻全力協助得以破案,但他卻與張女通姦,事後懊悔,故簽下聲明書。
反悔指妻偽造簽名
  聲明書指出,江也將保險受益人改為妻子,並自承「外遇不斷、生下多名私生子」,因而決定將財產及收入的一半,無條件送給妻子,但要求聲明內容須保密,履約時間在去年11月底。詹女表示,江某事後不認帳她只好提告。江某則辯稱,聲明書內容都是詹女偽造,他的廿多個名字都是妻子模仿他的筆跡簽下;江某還反控詹女偽造私文書,但檢方兩度對詹女不起訴。
  北院審理時,將聲明書、保險契約等文書,以及江平時書寫的資料,送請調查局鑑定筆跡,調查局鑑定認為,「江文標」簽名筆跡的結構佈局、態勢神韻相符,且起筆、收筆、筆力、筆速等細部特徵,完全符合,認定聲明書是江某親筆簽名,法官判江某敗訴。
鑑定是真 無法抵賴
  江文標目前在台北市東區「藝術家」整形美容診所服務,診所女護理人員說,原先的「雕塑家」皮膚科診所,因江妻常來診所鬧,今年已關門。江某昨天無門診,也未使用手機,無法聯繫上。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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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位相當木訥老實的委託人,請我們幫他挽回外遇的妻子,經過諮商後得知他的妻子與同社區的男子發生外遇,兩人是在社區大學所開設的課程中認識的。他的妻子因為孩子都上大學了,在家也不用帶小孩,覺得生活不夠充實,於是就到社區大學報名了插花班的課程,結果就認識了這名男子;妻子表現出對插花相當有興趣,回到家都會跟他分享上課心情,漸漸地提到她的某位同學跟她相處和諧,後來,那位同學便成為妻子閒話家常的主角,經常出現在話題中。
  委託人原本只覺得妻子交到好朋友是好事,可是後來卻覺得她為什麼老是提起那位同學,但當時委託人也沒有多想,後來妻子經常提早出門上課卻很晚回到家,有時候連委託人加班回到家之後,也才發現妻子其實也才剛回到家沒多久;某天委託人主動關心妻子上課的情形,卻被她用冷冷的態度回答,從那之後,妻子對他的態度越來越冷淡,最後變得兩人在家時交談的次數用手指頭都算的出來。委託人感到相當不對勁,因此委託我們幫他調查妻子的行蹤,他很擔心是否跟那位插花班的同學有關係。
  後來經由我們調查中發現,委託人想的沒錯,他的妻子確實跟那位同學外遇了,兩人親密的舉動都被我們拍攝下來,委託人難過的接過資料,他決定回家跟妻子談清楚。
  而他為了顧全家庭的完整,告訴妻子說,他願意不計較過去,希望妻子能夠跟第三者分手,兩人重新開始,但是想不到妻子不願意接受這樣的請求,從櫃子裡拿出一份離婚協議書請委託人簽字,委託人對妻子的行為感到相當的錯愕也很痛心。
  其實委託人的妻子在多年前就有離婚的打算,只是當時孩子還小,所以沒有做出決定,而現在孩子們都已經上大學外出唸書了,因此心意以決。眼看妻子堅決要離婚,委託人發現無法靠自己挽回妻子,也來不及了,便接受妻子的要求,簽下那份離婚協議書。
  其實當我們發現這位委託人的情況很不樂觀的時候,有主動提出感情挽回的建議,委託人也有認真考慮過,可是他當時覺得妻子只是一時迷惘,不是決心要跟他分手,所以便沒有做感情挽回的動作。
  可是事情往往與心理所想的不同,他的妻子很早就有離婚的打算,但委託人並沒有發現,其實從兩個人相處的小地方就能夠感覺的出來彼此之間的感情是否穩定,若出現裂痕的話還可以趕緊進行感情挽回行動,重建彼此間的情感將裂痕彌補。
  感情挽回若只單靠一個人去努力的話是不夠的,要知道感情這種東西不僅會因為時間的拉長而越來越淡,有時候也要靠運氣跟關鍵,集結所有關鍵因素產生的效果才會好,感情挽回才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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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發生在一前的外遇實際案例,委託人方小姐是一位任職於某中學的美術老師。在看過這麼多的委託人可說是什麼類型的都見過,但是在第一次與方小姐見面時,我們簡直無法置信她的老公許先生居然捨得讓一個這麼優雅的女人承受被背叛的不堪!而在聽著她說如何與先生同甘共苦建立建築事業及家庭的同時也覺得真是難為她了,因為從結婚前初創業時期就一直陪在老公身邊,不管當中有多麼的艱難與低潮她總是一次次的陪著他度過,才有了他們甜蜜的家,老公雖然每天忙著公事但卻從不疏忽對家庭的照顧。
  就在許先生的建築業終於在業界佔有一席之地,生活也越來越富足時,當然在商場上的應酬也是少不了的,雖說都是逢場作戲但他終究還是被誘惑了。自從有了第三者的出現後,老公變了,他變得暴躁易怒,常常為了無謂的小事爭吵,回家的時間變得越來越晚甚至夜不歸營,不僅嚴重影響了夫妻間的感情,就連跟孩子的互動也變得生疏了,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從此變得不再幸福。
  方小姐敘述到這裡終於止不住這段時間以來所壓抑的悲傷情緒,眼淚也隨之決堤,因為,從知道先生外遇之後她從不在孩子面前表現出她的悲傷與痛苦,深怕會影響了青春期孩子心智上的成長,我們從她眼中看到了假裝堅強背後的疲憊,決定要盡全力來幫助她解決問題,待她情緒稍微平復之後我們針對她的問題作詳細的分析告訴她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規劃一套最妥當的策略後隨即展開蒐證的行動。
  由於徵信社的調查員均受過最專業的訓練,所以在對許先生進行行蹤及交友狀態的調查中所遇到的種種困難總是能被我們一一的克服,進而清楚的掌握了他外遇的證據,包括了共進晚餐、看電影時親密的肢體語言都說明了他們不尋常的關係,甚至還拍攝了許先生進出第三者住處及汽車旅館的畫面。
  如此證據確鑿,之後當然是順利完成最關鍵的抓姦行動了,而方小姐為了保住完整的家庭,選擇用和解的方式來處理這次的事件,透過我們的協助,讓許先生與第三者簽下悔過書並求償一筆金額作為精神上的賠償,這次的任務終於圓滿達成,許先生對自己一時的迷惑感到愧疚不已,終於做回了好先生好爸爸,盡可能的彌補這段時間來對家人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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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結婚二十幾年了,外子坦承與一離婚女子密切交往十個月,並說他們在一起的感覺很好;幾個月前,他還以個性不合為由要跟我離婚。我反省自己在婚姻裡也有疏忽與錯誤,我表白至今仍深愛他,如果離婚,我會痛苦不堪,希望他能再給彼此機會;但外子說「她」是個好女人,兩個女人他都捨不得。我年近半百,身體不好又無經濟收入,該成全他們嗎?
  福報禪師答:世間的愛染其來有自,經典裡有云:「受緣渴愛,渴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是眾苦大聚。」同樣是凡夫,修行人之所以不墮入感情的盲點,就是在「受」上用功,能及時覺察到一時的感受會帶來後患無窮,就能在情緒剛要出發時,毅然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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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幹縣一男子與女網友「網婚」,妻子將他告上法院要求離婚。法院認定男方「精神出軌」,支持女方離婚訴請,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係。
  中新社報導,新幹縣法院表示,對「網戀」的已婚者,可以界定為「精神外遇」。新婚姻法雖然未提及「網戀網婚」等精神層次問題,但「精神外遇」也是一種外遇,由此引起的離婚,可作為「其他原因導致婚姻破裂」的情形處理,並構成離婚理由。
  據報導,這對夫妻結婚已七年,並生育一名六歲小孩。兩個月前,妻子意外發現丈夫在網路上與一女網友聊天,雙方互以「老公」、「老婆」相稱,丈夫甚至將妻子一些個人隱私細節洩露出來討好「網路妻子」。其妻難以忍受,一狀將丈夫告上法院。
  據最新「新週刊」公佈的調查顯示,在6263個被調查者中,32.22%「一夜情」對象是透過網路認識,遠高於其他類型的「一夜情」。
  另外,也有統計顯示,大陸已有十多萬人在網路上「結為夫妻」。因「網婚」而破壞夫妻關係的糾紛越來越多,「網婚」已成為危害婚姻、家庭的主要「殺手」。
  江西財經大學教授羅雄飛表示,「網婚」的出現跟網路迅速發展有很大的關係。一開始絕大多數參與者,只是排解寂寞情緒,但時間一長就難以自拔。
  他說,這些人透過「網婚」來享受一種「柏拉圖」式的精神愛戀,滿足一種意淫的快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網戀」、「網婚」現象的膨脹。
  南昌一家律師事務所律師鄒永軍認為,根據中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公民婚姻成立以登記為原則,而「網婚」不是真正的婚姻,不具備法定形式要件,因此「網婚」並不構成重婚罪,它屬於道德範疇。至於會不會成為現實婚姻的「終結者」,就要看「網婚」者本人的道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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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紹:
  蘇克與張明系1999年登記結婚,小巧系蘇克由同學發展成情人關係,為補償小三感情,蘇克為小巧出具借條一張,後小巧上門討債70萬,小巧天天上門鬧還拿來了丈夫蘇克親手寫的70萬的借條。為了躲過小巧的追債,蘇克與張明簽訂了書面協議約定其現在居住的房子歸妻子張明一人所有。可是小巧一紙訴狀將蘇克告上了法庭,併申請法院查封了其住房。
一、蘇克給小巧打的欠條什麼情形下有效?什麼情況下無效?
二、如果蘇克給小巧打的欠條有效,蘇克和張明的財產約定是否能對抗此欠條?
以案說法:
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條規定,民事活動應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律行為無效。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如果蘇克能夠證明其和小巧是情人關係,那麼其所簽訂的欠條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條規定的公序良俗原則和第五十八條,屬無效的民事行為,不受法律的約束。相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背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如果蘇克不能證明借條是其和小巧之間是情人關係所產生的感情補償費,則其所簽訂的欠條有效。
二、
根據《婚姻法》第19條:「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若干問題的解釋依第18條規定:婚姻法第19條所稱: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因此該協議只在其夫妻之間具有約束力,不能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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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受持五戒的佛弟子,謹遵為人媳、為人妻、為人母的本分二十年如一日,唯一的個人活動就是到講堂共修、當義工,但近日卻發現同修趁我去共修的時間出軌,這對安分守己的我來說該如何自處?
  福報禪師答:很多人遇到不如意的事:生病、失業、背叛等等,第一個反應是:「為什麼?」這個問號指向一個不可知的外在因素,然後才是自責式的自問:「難道是我不好?」這個問號有時其實也無解。因為,世間是無常。
  無常意味著變數,變好、變壞很難兩極化,同樣的事件,因想法、心境不同而有種種不同的解讀,面對伴侶出軌,一心嚮往清淨修行的人,也許樂得解脫;但對於付出心力二十年的妳來說,確實一大傷害。妳的先生出軌和妳學佛共修,基本來講是兩回事,遺憾的是當妳正逐步走向清淨解脫的路時,妳的先生卻是背道而馳,走向染污煩惱之路。
  根據調查指出,國人各種壓力來源中,喪偶占壓力指數第一位,第二就是配偶外遇,妳首先要先走出混亂情緒,然後才能平靜而清晰的看清事情真相。幸好平日親近佛法、共修、發心,這可以讓妳不至於一時失去重心;念佛容易,但魔考難過,端看妳平日學佛共修累積了多少功夫?
  妳也可以尋求社會的陪伴人機制,比如:張老師專線、佛光心靈專線……在這些陪伴煩惱人走過心情低潮的機構中,妳只是一個不具名的代號,可以毫無顧慮的抒發妳的苦悶,透過抒發苦悶、整理好情緒後,才能面對問題、找到最適當的解決之道。
  妳不用把全部責任攬在身上,找個兩人都心平氣和的時機,聊些不會劍拔弩張的話題,也許能聊出什麼三昧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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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個平靜的下午我在電話中聆聽我的委託人小羽簡訴她痛苦的婚姻,電話中聽見她的聲音充滿了恨意及傷心,我嘗試安撫小羽的情緒與她悲傷的心,在電話裡我大約了解到小羽發生的問題,我告訴小羽先不需要否決自己的婚姻是否真的有問題因為大部分破裂的婚姻都是從不信任彼此開始。我告訴小羽請她把她先生的資料帶出來我先幫他評估看看,就這樣我與我的委託人小羽第一次的見面……
  正式與委託人小羽第一次見面,我們是約在桃園的一家咖啡廳,見面後,我安靜地聆聽小羽敘述他不幸的婚姻。原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小羽的丈夫五年前開始在外地工作,在這段期間小羽的丈夫每星期回家一次,一次回來頂多二天,原本小羽是可以體諒丈夫在外地工作的辛苦,但就在不久小羽發現自己的身體有些異樣而去醫院做了健康檢查,就在檢查報告出來後小羽竟然發現自己的乳房中患有腫瘤,晴天霹靂的結果讓小羽萬念俱灰,在小羽心中第一個想到的是她的丈夫,回到家後小羽試者打電話給她的丈夫,她心中期待他的丈夫趕快接電話並希望他的丈夫可以快點回家陪伴著她,但天不從人願,接電話的不是她丈夫而是一個不認識的女人,小羽開始試探對方是誰。後來經過先生同事口中得到證實,丈夫外遇的情事。小羽開始回想以前的種種,她忽然覺得自己很可悲,想起以前一個人獨自照顧小孩,照顧公婆,每天期待她丈夫回家的心情,小羽說到這裡她開始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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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林的女朋友琪琪負氣離去完全無音訊已經三年了,原因只為了一次無謂爭吵,小林為自己當初逞一時口舌之快而不經思考的對琪琪口出惡言感到懊悔萬分,無論他如何向朋友及琪琪的家人打聽,他們說什麼就是不願透露任何一點點有關於琪琪的線索,所以至今三年了仍然無法得知她的消息,任何他所知道的方法都用過了卻還是沒有一點進展,而心靈上的煎熬更是夜夜侵襲著他,正當他已精疲力盡打算放棄尋找琪琪時,無意間看見了徵信的網站上打著尋人的廣告,他心想試一試也許還有機會找到琪琪,就當是最後的一線希望吧,於是他打了 心安徵信公司的電話!

聽完小林訴說琪琪離去的原因後,小林留下關於琪琪的基本資料正式委託我們幫他尋找失蹤三年的琪琪。這次尋人的任務的確有些棘手,因為小林留下的資料實在是有限,相對的提高了辦案的困難度,但經由我們尋人組組長多年辦案的經驗,並透過特殊的管道,從一開始掌握的蛛絲馬跡開始抽絲剝繭,終於得知琪琪的工作地點原來是桃園縣工業區裡的一家科技公司,當我們把這個好消息告知小林時,他既驚訝又高興的讚嘆我們的辦案效率,居然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就把他找了三年還找不到的琪琪給找到了,但小林還是有些擔心突然跟琪琪聯絡會不會嚇著他了?

所以我們又幫他連絡了琪琪,說明小林這三年來對他的感情及悔意,知道被小林找到自己了的琪琪當下的反應也很震驚另一方面又是矛盾掙扎,不知到底該不該再與小林見面,見她如此慌亂情緒,我們也替小林說了情,希望兩人再次溝通,經過了幾次勸說,最後琪琪終究還是被說動了,決定再給彼此一個機會。事情終於圓滿落幕,小林與琪琪也因此跟我們成了好朋友,看見他們幸福的樣子,讓我們覺得尋人過程中雖然辛苦,但都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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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一、 某已婚男性知名藝人,老婆非常賢慧,自己卻仗著歌紅、人紅、機會多,與另一小姐交往,甚至在民生東路買房子金屋藏嬌,這位藝人警覺性高跟蹤不易,經抽絲剝繭才「人贓俱獲」。

檔案二、 一名退下政壇的政黨要人,為了怕太太發覺,每次都和 外遇對象在高雄約會,也因為警覺性高,通常都搭飛機到台南,再開車到高雄,「辦案人員」除了隨時換交通工具,各地分公司人員機動力也相當重要,最後在高雄某賓館會同律師和其太太當場撞破。

檔案三、 一位大企業家的女兒委託暗中調查先生,這位先生開車速度快不易跟蹤,不過還是被查出包養一名漂亮的商務酒店小姐,而企業家小姐後來以和解勸先生回頭。

檔案四、 一位歐陽先生離婚後帶著十三歲女兒獨居,女兒卻與某政壇大哥身旁的小弟混在一起,經追蹤查獲,會同警方救出女兒。

檔案五、 一位就讀明星女中高二女生與一高中男生離家同居,父母著急委託徵信公司調查,抽絲剝繭後終於找回高二女生。

檔案六、 一位婦人與先生長年奮鬥,事業有成之後,卻認識一名中醫師而跟他「跑」了,先生不甘相處一輩子的太太跟人跑了,找徵信公司勸回太太。

檔案七、 一位馴狗師的太太是女道士,平常與其他道士一起做法事,最後弄假成真跟另一道士在一起,徵信社人員在調查時,無意發現男道士真的有功夫,過程幾度危險,最後還是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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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晚間9時許,工會接到王小姐來電,指稱老公因外遇想離婚。但他不願家庭破碎,所以不願和老公離婚,怎知老公竟因此對王小姐提告訴訟離婚。話說至此,委託人早已泣不成聲,經安撫情緒後與委託人約見了解詳細情形。
原來委託人的老公是個公務員,20幾年前認識時家人都反對王小姐與老公結婚,但王小姐義無反顧與先生共組家庭,婚後也生了三個小孩。老公依舊上班,王小姐則在菜市場做賣衣服的生意,一家過著安穩的生活,王小姐體諒先生工作辛苦,不捨先生上班家裡兩頭跑,所以先生提出休假才回家的要求時,王小姐便也答應,時間一過就是20年。
怎知先生從去年開始便與王小姐提出離婚要求,王小姐不願答應先生便開始不給家用,也不回家;並用嚴厲字眼譴責王小姐,王小姐為家庭忍耐,心想只要家庭和樂就好,怎知上個月竟收到法庭開庭通知。
先生因提出離婚要求未果,竟向王小姐提出告訴,告王小姐不孝順婆婆。但婆婆與小叔同住何來不孝順之說呢?明顯是因想離婚而用來對付王小姐的手段,王小姐心碎至極終於提起勇氣撥了這通電話想要挽救他的婚姻。
我們立刻接受委託展開搜證調查進行跟監,前三天王小姐先生都正常上下班,調查也沒個頭緒,所以王小姐便想放棄,但在我們的人員堅持之下王小姐勉強同意繼續調查,就在第5天小三果然出現了。就是這個女人,一手主導王小姐家庭破碎,經過我們努力不懈之下,調查到原來王小姐老公早就和該女同居,所以都不回家。
找到人就要了解小三接近王小姐老公的目的和動機,為何甘心與人分享另一半呢?
經調查了解,原來王小姐老公明年要退休了會有一筆退休金,所以小三也急著要扶正了。了解真正原因後王小姐決定挽回婚姻捍衛家庭,所以我們便依王小姐主意,幫王小姐破壞先生與小三感情。搜證老公與小三外遇事實,並故意同意離婚且像老公索討巨額贍養費,王小姐老公很爽快一口答應。
因王小姐老公被愛情沖昏頭,一心想往外飛,怎知此時小三臉色立刻大變,大聲嚷嚷怎麼可以給贍養費,給了贍養費那自己下半輩子怎麼過?但王小姐先生仍執意離婚,且願意支付巨額贍養費。王小姐此時心灰意冷,連錢都不要了只想成全老公,心不在家留也沒用,但我們勸王小姐要有耐心先收下錢,不收錢豈不順了小三的意。
王小姐收下了錢,一天兩天過去了老公仍無消息,王小姐本已放棄決意一人生活,豈知一個月後王小姐老公打電話給王小姐,約王小姐出去吃飯。一見王小姐出現老公聲淚俱下,並向王小姐下跪道歉,說自己罪該萬死錯的離譜。王小姐一頭霧水,原來打從離婚那天起,王小姐先生便與小三爭執不休,小三不斷要求王小姐先生拿回贍養費,但王小姐老公一心只想和小三一起,覺得花那些錢值得。但小三想的是沒了錢就要自己工作了,所以每天與他大吵,後來還坦承自己已另結新歡,且比他更有錢,並提出分手。
此時他才明白自己有多麼愚昧多麼不惜福,心裡對王小姐滿懷愧疚,哭著要王小姐原諒他並承諾會更珍惜王小姐。終於,幾經波折王小姐總算一家團圓,這也是我們樂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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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剛進入徵信這一行時,我跟大多數人一樣認為徵信這一行業充滿了神祕色彩對任何事都充滿好奇心。
那時每天看到其他專業經理接觸到的客戶不是哭哭啼啼就是幾乎接近抓狂狀態,那時我就想做這個工作我以後都要面對這些心情不好的人,那我自己會不會有一天也得憂鬱症呢?
那些幫委託人處理事情的經理真的那麼神通廣大嗎?心中充滿了無數疑惑。
當我經過一個月嚴格的專業培訓後正式開始接線時,發現能打到徵信社的人真的可以說是走投無路,我每天扮演的角色可以說像是心理醫生一樣,用我的耐心跟愛心來去鼓勵跟開導他們,也開始漸漸的喜歡上這個職業。
永遠都不會忘記接到的第一個案件,記得那天剛要吃午飯時有個李小姐打電話來說想要諮詢小孩扶養權的問題,於是就跟他了解情況。
李小姐說他跟先生結婚五年有兩個小孩,在懷老二時他先生外遇並跟小三經常一起外出遊玩,完全不顧及他懷有身孕讓他很傷心痛苦。甚至自己動手想打掉小孩也割腕自殺過可都沒有用,說他連死的權力都沒有也不知道孩子以後要怎麼辦。
他邊說邊哭我聽到他哭訴後先是安撫他情緒勸他先不要激動,再來了解他對這段婚姻有何想法,我建議他先做搜證,先確定他老公是否真的有第三者?以及他們之間關係到哪種程度?在搜證過程中發現他老公真的和第三者有去汽車旅館,而且兩人間見面次數非常頻繁,且對李小姐和孩子完全置之不理,連基本的生活費也慢慢減少甚至不給,卻常常和第三者兩人常一起出遊玩樂。
最後李小姐經過一番心理掙扎決定委託我們幫他抓姦,接著應李小姐要求進行抓姦佈署。我們經過一段時間了解,他先生和第三者的見面時間、次數和常去場所。終於一天深夜裡,在有足夠佐證情況帶委託人經警察備案,並有律師陪同請服務人員開門進行抓姦行動。
當李小姐進入房間看到老公跟第三者在一起的瞬間就當場攤坐在地,我上前將委託人李小姐攙扶起來安慰她,她哭著喊著要離婚但我心裡知道他只是氣不過其實還是深愛她老公,而他老公也知道對不起他跟孩子,與第三者自知理虧的一聲不吭,當晚做完筆錄他們就回家了。
我卻整晚都睡不著很擔心李小姐怕他想不開,隔天我們聊很久聊他跟老公以前的總總,聊小孩的出生和成長過程,我就勸他如果放不下何不給大家一次機會呢?孩子還那麼小,再怎麼樣也要考慮一下孩子以後的成長,我們當媽媽的哪個不希望給孩子一個幸福的家庭跟好的成長環境?當下委託人什麼話也沒講只是默默低頭哭,我知道要給他一點時間好好想想,但我知道說的話他有聽進去。
事隔一個月在我已淡忘這個案件時,李小姐跟老公來公司找我,他說今天是老二滿一歲生日,希望我們幫他小孩一起過。因為是在我們的幫助之下才保住這了這個家讓孩子有個完整的成長環境。他先生也表示真地知道錯了,以後一定好好補償孩子跟他太太,他也很感謝太太願意再給他一次改過機會。先生說完話時李小姐已哭成淚人,說真的很感謝我們幫她迷失在人生路途中的老公帶回他身邊,如果不是我們的幫忙她可能早就做傻事了。
吹蠟燭的一刻大家都感動得流下眼淚,我知道那是幸福喜悅的淚。從這一刻我才知道這社會是真的需要徵信社!可以讓我們幫那些不知所措的人達成願望!更可以挽救生命!我知道我已離不開這份工作,更會盡我全力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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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充滿網路的時代,不管食衣住行都可藉由網路達到人們的訴求,其中也包括男女之間的速食愛情。我發現現今的女孩們是否太渴望一份愛,常在不清楚對方的狀況下發生被騙的情事。
電話中聽到委託人的聲音覺得他是個有內涵受過不錯教育的女生 ,但當她訴說她的委託事由時,才驚覺又是一起網路交友詐騙事件。
男生經由網路互動來接近女委託人,得知她希望以結婚前提做交往,加上家中長輩病危要了卻老人家的遺願,希望能在長輩在世時完成終生大事,便假稱他也是以結婚前提和委託人進行交往。之後便以種種理由向女生索取禮物,諸如要到女方家探視長輩需穿著體面而添購服飾行頭等等,或用甜言蜜語希望女生能借錢給他用做投資生意,為未來做打算之類,並承諾將來賺錢後金錢都由女方掌管云云。基於心軟加上是自己男朋友,也可能是將來的另一半而答應借錢。
一段時間之後發現男生的行蹤、金錢去向都怪怪的,便委任本公司進行所謂的『婚前徵信』以求能多了解一點這男朋友的一些家庭交友、生活習慣和工作狀況,進而評估是否可以跟他在一起一輩子。
經由我們公司人員精密的搜證抽絲剝繭,才赫然發現才發現這個男生之前已經有一段婚姻並有一個孩子,現在雖然已經離婚但還是和前妻住在一起,投資的公司也是一個幌子,從頭到尾就是處心積慮別有用心的靠近這女生。
事後委託人本想提告但怕長輩擔心,同時也是自己願意幫他,只希望能和這男生私下協調將現金部份歸還,禮物就當作是學到教訓算了。
我們公司花了不少功夫替他完成整個的委託事項,讓事情能夠獲得解決。不然委託人還傻傻的被騙,損失的不只是金錢,更是時間和寶貴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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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1.18  中國時報 亞子
真真(化名)最近終於成功地擺脫一段不愉快的婚姻,這全靠第三者幫助。
真真的先生婚前就擁有不少女友,和真真奉子成婚後,仍未收心,最後甚至到女友家中同居,留下一堆債務和襁褓中的孩子。真真看清丈夫面目後想離婚,但先生認為多此一舉,因為他並不想和第三者結婚,也不想他的兒子叫別的男人「爸爸」。 
真真不甘受縛於這種無夫妻之實,卻受婚姻約制的日子,多次找先生談判,先生卻不肯回頭也不願放手,讓真真痛苦得只能在孩子入睡後獨自哭泣。雖然新的婚姻法通過夫妻分居五年以上可訴請離婚,可是這種煎熬,真真連一天都不想再面對。 
這個難解的問題卻在第三者找上她時出現轉機。對方不知從哪得知她的電話號碼,竟打電話來興師問罪,說真真的丈夫已經不愛她了,為什麼她還不肯放手?真真覺得啼笑皆非,她跟對方說她很想離婚,請對方轉告她先生,快點來把手續辦一辦。於是第三者強押著真真的先生過來談判,真真說:「我們還是把手續辦一辦吧!不然我現在知道你們的住處,如果你不簽字,我只好履行做妻子的責任,到你們的地方找你。」 
感謝通姦有罪,真真終於得到她夢想已久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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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去大陸工作,當老婆不一定要每天戰戰兢兢的提防老公包二奶,但該有的危險意識還是要有,我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當初,我們都對雙方很有信心,我也從來不會去猜疑他去大陸會淪陷!我跟我先生結婚十三年了,兩夫妻的感情是人人稱羨的。在我先生還沒去大陸時,在朋友長輩的眼中是一個顧家、疼小孩、愛老婆的男人,老實得再不能老實的人。
  無奈三年前公司外派他到大陸工作,一開始還蠻守本份的,因為他只是台幹所以應酬的機會很少,我從不擔心他會跟別的男人一樣包二奶,但事實總是很傷人的,有一次他放假回台灣,某個晚上我們抱著睡覺,他語帶哽咽的跟我說,他出事情了,我問他是公事上的事嗎?他回答我不是,但憑著女人的直覺,我心想慘了,那就是女人的問題了。 
  我問了他,難道你沒有跟大陸妹說明你在台灣已經有老婆了,他回答有,但大陸妹跟我先生說:她不在乎,她只想當大陸的老婆,就算有小孩了,她也會自己處理,不會影響到我的家庭,沒想到就在我先生已經決定不回大陸工作時,大陸妹卻打電話給我先生說她沒辦法處理懷孕的事,希望我先生能到大陸幫她處理…… 
  因此我先生開口要兩萬塊墮胎,我還笨笨的多拿了三萬塊給她補補身子,她也答應我拿掉小孩後,就會跟我先生斷得乾乾淨淨,原來都是在欺騙我的。坦白講,三年了,我心也累、人也累了!光靠我一個人的努力,是不夠的!最近跟我先生已經在談離婚的事了!最可憐的是我那兩個寶貝兒女,大人做錯事,卻要她們也來成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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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草屯鎮的黎姓已婚女子和魏姓男子共處一室,丈夫報警「抓姦」,會同警方進屋時,發現兩人全身赤裸並呈現「男上女下」姿勢,兩人辯稱僅「著手進行」通姦行為,並未達到「性交」程度,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此為「傳統性交姿勢」,足認已達到「通姦」程度,判處兩人有期徒刑3個月。
  判決書指出,黎姓女子原為越南籍,嫁到台灣之後與丈夫育有2子,她卻和魏姓男子交往密切,黎女的丈夫懷疑兩人有婚外情,委託徵信社調查,去年6月間,發現兩人共處一室,立刻報警「抓姦」。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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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吳小姐是花店老闆娘,當她為了婚姻問題來到事務所求助律師的時候,眼角跟手臂有明顯的瘀青。原來吳小姐跟丈夫楊先生結婚後,生下一男一女,原以為是幸福的開始,沒想到婚後楊先生喜歡喝酒,喝到酒醉時就會開始毆打吳小姐,為了小孩與家庭的完整,吳小姐一直忍耐著,到後來楊先生變本加厲,甚至懷疑工作晚歸的她紅杏出牆,加倍毆打辱罵的程度,到吳小姐經營的花店砸毀店內物品更是家常便飯。
  吳小姐心生恐懼,不得已向法院聲保護令,並躲到親戚家,躲避身體以及精神折磨,但楊先生仍然繼續以電話騷擾,且刊登「警告逃妻」廣告於報紙傳單上,後來更藉故要與吳小姐討論兒子車禍處理事宜,騙吳小姐到汽車旅館會面,強行吳小姐與其發生關係,吳小姐不從還被毆打,甚至被拍下裸照,事後向親友寄發,並附上「晚班兼差」「警告逃妻」等字句,造成親友對吳小姐誤會甚深,又恐嚇吳小姐會把照片寄送給到她工作地點,讓吳小姐擔心害怕到生病,對於這段婚姻已經徹底死心了,決定委由本徵信社蒐集證據,再將證據交給律師來打離婚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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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科學園區某企業聘僱之系統工程師,由於長年交往的女友近期突然與其分手,事前經本團隊調查了解,原來是在外另結新歡,而新歡竟是與委託人從事相同工作及相同職務的工程師。
  經由調查中了解,此新歡的背景與財力皆不能與委託客戶相提並論,委託工程師不甘心女友在交往中被第三者強行介入並奪去這段感情,並且還是比委託客戶能力及背景還差的對象,遂委託本團隊進行感情挽回的事項。
  本團隊在之前的調查中發現,新歡工程師是一個容易受到外界誘惑的男性,遂聘請配合的女性兼職人員,先行透過網際網路通訊,與此工程師搭上線,在兩星期的網路交談過後,此工程師果不其然主動對兼職人員邀約,設計對象見機不可失,進而答應此工程師的邀約而促成了第一次的飯局。
  至此,往後此工程師要是有獨自空閒之時,便會主動邀約設計對象外出,不論是吃飯、出遊,兩人儼然是對熱戀中的情侶;但此破壞人家感情的第三者工程師,殊不知這些吃飯、出遊的種種,皆被專業調查人員給予完整的蒐證,並且在設計尾聲將資料透露給原先的女友知道。
  至於新歡工程師與委託客戶的女友就如預期的因此事最後導致分手,當然這案件辦理過程中,委託人與本團隊仍然有在進行感情挽回的動作,以達到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最後當然就如委託客戶所願,抱得美人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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