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感情婚姻徵信案例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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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羅姓女子娘家和羅女先生合資2650萬購置一棟房產。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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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韓姓人妻前年3度和一名沈姓人夫上摩鐵嘿咻,還傳送「相見恨晚」、「…睡了3個月吧!你老婆她也真的很有大量」等訊息給沈男,遭法院判賠沈妻20萬元。事後在中國經商的韓夫返台收到法院扣押妻子薪水的執行命令,才驚覺戴綠帽,反向沈男提告求償,新北地院今也判沈男須賠韓夫20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韓夫長期中國經商,韓女獨自在台照顧兒女。2016年3月間,韓女透過「微信」認識從事木工裝潢的沈男,發現兩人竟對面社區鄰居,因此經常相約用餐,還3次到桃園摩鐵開房間嘿咻,直到同年5月底,沈妻察覺老公行為異常,沈男在妻子追問下坦承外遇並寫下自白書,沈妻怒提告對韓女求償80萬元。
 
韓女出庭辯稱沈男知道她是台商妻子,一人孤單、寂寞,才約她一同吃飯,不料遭沈家夫妻「設計」,但因沈男證稱兩人先後3次上摩鐵,且韓女曾傳訊息稱他「寶貝」,還說「我們住這麼近卻相見恨晚」、「很想念你,美好的回憶總是折磨人」、「睡了3個月吧!你老婆她也真的很有大量」等,法官認定韓女和沈男通姦,判她須賠沈妻20萬元確定。

不料去年7月韓夫回台,意外收到新北地院扣押妻子薪資的執行命令通知,追問妻子才驚覺戴綠帽,因此怒向「小王」沈男提告求償100萬元。
 
沈男出庭辯稱誤信韓女已離婚,還說兩人只是「性交易」,第一次嘿咻曾給她數千元,沒想到韓女竟偷拍親熱影片,還威脅他繼續見面,後來他受不了騷擾,才跟妻子坦承一切。
 
但新北地院考量韓女證稱雙方都知對方已婚,沈男也說他必須在妻子下班前回家,不能讓妻察覺異狀,且坦承兩人曾3次嘿咻,加上沈男提不出韓女威脅、恐嚇他的事證,因此判沈男也須賠韓夫20萬元;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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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李姓婦人和丈夫分居後,2年多前偷情生子,由於未離婚,兒子被視為婚生子,還偷偷登記在丈夫名下。李婦丈夫去年發現戶籍內多了一個來歷不明的兒子,怒向妻質問,李婦承認「和某人一夜情,怎知就懷孕生子」,但堅拒吐露情郎身分。
 
這起綠帽罩頂事件,李婦丈夫得知多了一個兒子,怒氣沖沖下狀告妻子通姦;經法院審理後,刑事部分,判處李婦2個月徒刑,李婦丈夫更對妻子求償,要求精神撫慰。
 
法院審理時,李姓婦人承認「和對方只有一次」,李婦丈夫不敢置信,直呼騙人,懷疑妻子和人長時間偷情,才會懷下對方孩子。不過法官以「無法查出其他通姦行為」,仍以一次論斷,判李婦要賠償丈夫30萬元。(突發中心石明啟/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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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鄒姓女子控訴,她和吳姓丈夫結婚27年多,育有兩子,但擁有豪宅及3千多萬現金的丈夫,竟一直喊窮不願負擔家用,她這些年為了養家陸續變賣嫁妝、母親贈送的金條,丈夫還變本加厲搞外遇,盼法官裁准離婚。吳男雖辯稱,他曾給鄒妻500萬元,也有幫忙付小孩學費,但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吳男無法提出證據證明,兩人兒子也指證雙親長年失和,因此裁准兩人離婚,吳男必須給鄒女1497萬多元。

判決指出,鄒女指控,她婚後克盡相夫教子之責,但丈夫給予的生活費根本不夠養家,2012年時,丈夫積蓄已經超過1千萬,但每月卻僅願意給4萬元家用,導致她必須省吃儉用,變賣娘家餽贈的金飾或向親友借貸,之後2016年,丈夫更又誆稱股票慘虧,自此完全不給生活費,不顧其名下擁有市值超過3千萬的房產及豐厚的存款和股票,對她錙銖必較,家中各項勞健保、水電瓦斯、稅費、學費及家庭旅遊等支出,都是由她一人靠娘家協助支付。

另外,丈夫還曾和兒子表示,「我幫你找年輕的新媽媽」,接著逕自和她分房,之後還曾兩度外遇,丈夫直接對她坦承早已毫無感情,她因心繫幼子,只能選擇忍耐,繼續和丈夫同居生活,丈夫動不動就以三字經羞辱她,「甚至罵我妓女」。

鄒女說,她在子女成年後要求離婚,丈夫卻不予回應,暗自出脫財產及製造鉅額負債假象,想藉此將她掃地出門,「他說,要離婚可以,但不會給我任何金錢,完全不體念我對這個家的付出」。

吳男則稱,他在公司結束經營退休後,將1千萬元的積蓄中的500萬交付給妻子,也曾支付兒子的大學費用,妻子竟誣指他惡言羞辱,也沒有證據證明他有外遇,還分房和兒子同睡,恐有倫理疑慮,傷害夫妻感情,希望法官駁回妻子離婚及請求分配剩餘財產的告訴。

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吳男名下除了擁有價值3千多萬的房產,另外還有容易變賣換現價值80多萬的股票,以及650多萬元的現金存款,顯見其資力豐厚,無任何經濟窘迫的情況,雖自稱有給付勞健保子女學費等費用,但卻提不出單據證明,認定他不支付家用沒有正當理由。

而兩人兒子也證稱,從小雙親就感情不睦,吳男只要在家中碰見鄒女,就會以三字經等字眼辱罵,顯見兩人早已形同陌路,難以再共同經營夫妻生活,因此裁准鄒女離婚請求,吳男另需分配1497萬多元給鄒女,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網友看完新聞後感嘆:「女人常想嫁給有錢人,還是嫁給沒錢人?不如嫁給肯為你花錢的人」,另有網友問:「每月四萬元家用不夠,還得變賣嫁妝及向人借款,你家生活費是多高呀?而且每月四萬元就不算是家用費了?那得多少才算?」但有網友回稱:「果按照新聞來看 每月4萬可能是不夠的喔~~因為住宅用電應該很傷才是,加上全家勞保、健保、小孩學費~小孩 最少兩餐費用(學校的早午餐) 還要買文具用品~還有基本的家人手機費用~~加上文章中提到的"家庭旅遊用費"。每月4萬可能真的不太夠~~(因為是負擔整個家庭的費用 而不是妻子一人的費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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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豐駿╱台北報導】警政署保一總隊所屬「維安特勤隊」,連續發生隊員涉不當男女關係遭處分案,昨日《周刊王》報導,維安特勤隊周姓反恐教官與E奶女網紅發生婚外情,事後兩人反目這名教官竟當街毆打女網紅;另名已婚隊員也被老婆發現該手機裡有與其他女子的自拍性愛影片。保一總隊昨坦承有此事,並強調:「兩名特警隊員都已記過、調離原職。」

據《周刊王》昨報導,保一總隊維安特勤隊反恐教官周志航(三十歲),背著懷孕妻子與一名鍾姓E奶網紅交往,周警還謊稱單身未婚,直到前年被鍾女發現其已婚身分,跑到周警住家叫囂理論,沒想到周警竟老羞成怒毆打鍾女,還將她壓在地上強行拖離,鍾女事後驗傷向保一總隊檢舉,保一總隊調查確認周涉不當男女關係,將周男記一大過、調離維安特勤隊,傷害案部分周警也遭新北地院判處拘役三十天。 
另名已婚的維安特勤隊員黃鈺棨(二十七歲)也爆出婚外情,黃員獨自在台北工作,年輕帥氣、身材高大挺拔,與多名女子有曖昧關係,甚至被老婆發現手機裡有與其他女子的自拍性愛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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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徵信社足足工作了一年整,一個小小小小小網頁設計師。

負責的工作當然就是網頁設計啦,在這個與眾不同的行業-徵信社上班,不免讓人另眼相看,哈哈哈,不過我一點都不在乎,因為我所待的徵信公司,可是有規模正派經營的徵信社。既不是詐騙集團也不是黑社會開立的掛羊頭賣狗肉的徵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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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相當木訥老實的委託人,請我們幫他挽回外遇的妻子,經過諮商後得知他的妻子與同社區的男子發生外遇,兩人是在社區大學所開設的課程中認識的。他的妻子因為孩子都上大學了,在家也不用帶小孩,覺得生活不夠充實,於是就到社區大學報名了插花班的課程,結果就認識了這名男子;妻子表現出對插花相當有興趣,回到家都會跟他分享上課心情,漸漸地提到她的某位同學跟她相處和諧,後來,那位同學便成為妻子閒話家常的主角,經常出現在話題中。

委託人原本只覺得妻子交到好朋友是好事,可是後來卻覺得她為什麼老是提起那位同學,但當時委託人也沒有多想,後來妻子經常提早出門上課卻很晚回到家,有時候連委託人加班回到家之後,也才發現妻子其實也才剛回到家沒多久;某天委託人主動關心妻子上課的情形,卻被她用冷冷的態度回答,從那之後,妻子對他的態度越來越冷淡,最後變得兩人在家時交談的次數用手指頭都算的出來。委託人感到相當不對勁,因此委託我們幫他調查妻子的行蹤,他很擔心是否跟那位插花班的同學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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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發生在一年前的外遇實際案例,委託人方小姐是一位任職於某中學的美術老師。在看過這麼多的委託人可說是什麼類型的都見過,但是在第一次與方小姐見面時,我們簡直無法置信她的老公許先生居然捨得讓一個這麼優雅的女人承受被背叛的不堪!

而在聽著她說如何與先生同甘共苦建立建築事業及家庭的同時也覺得真是難為她了,因為從結婚前初創業時期就一直陪在老公身邊,不管當中有多麼的艱難與低潮她總是一次次的陪著他度過,才有了他們甜蜜的家,老公雖然每天忙著公事但卻從不疏忽對家庭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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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的一個下午,我接起電話從電話中的聲音,可以聽出來此女委託人的年紀已有相當。在經過一番詢問之下了解,她懷疑先生可能有外遇的行為,當然以本身的專職學能下,我進一步詢問,是如何懷疑,原來是朋友看見她老公與一位年約卅歲的女子在肢體語言上有些過火的行為。

接著我了解,他先生在某家報社從事內勤工作,但是上下班時間都相當正常。我心想,如此正常的生活作息應該不會有外遇問題,但是居於委託人想要了解事實真相,於是我接下了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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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在現今社會,已經不是稀奇的事了,畢竟現在思想那麼開放男女思想那麼獨立,不管任何人都一樣,再加上外在誘惑的刺激,因為外遇造成離婚的事情,卻是每天不停的在上演。

某天,我接到一通沒有聲音的電話,沒人說話我就掛掉了,不過有電話號碼,當下我不加思索的撥打回去,是位剛結婚不久的黃小姐,她正值青春廿五歲,一接起電話她什麼也沒說,就是哭,我就慢慢的等她哭完,等她的心情稍微平穩了之後,她說想到我們徵信社的辦公室談,過了半小時後,她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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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名中國籍譚姓女子,近半年來屢屢向老公說要與客戶談生意,深夜常不回家,令老公林男啟疑,經委請徵信社跟監,發現妻子竟搞外遇,與小王有一腿,林男趁兩人上摩鐵抓姦,在房間找到兩個使用過的保險套、一團衛生紙、兩根體毛,怒告兩人妨害家庭。

警方調查,林姓男子出資300萬元給中國籍配偶譚女(36歲)投資生技公司,賣養生保健食品,譚女專心經營事業,一年前認識客戶也是股東的小王(40歲),兩人常聊天討論如何開發新客戶,雙方很來電互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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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34歲林姓未婚幼教女老師,去年因意外懷孕遭男友始亂終棄,在黃姓友人仲介下,簽下協議書同意以22萬元代價「假結婚,真賣嬰」,把男嬰賣給渴求有後代繼承家業的72歲陳姓男子,遭到陳姓男子同居人舉發被依買賣人口罪嫌移送法辦。林姓幼教師29日在一統徵信桃園分社召開記者會強調,她很愛小孩,只是想給小孩一個成長的好環境。

林姓女幼教師29日上午是在一統徵信桃園分社總經理歐俊男及律師莊惟堯陪同下,公布當初由陳姓男子提出的協議書,希望澄清外界誤解。因為獲知全案已經被接獲檢舉的警方函送台北地檢署,她在出席記者會途中,疑因心神不寧騎機車發生車禍,左手及腳部受傷到醫院包紮後,才趕到現場,全程談話相當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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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計程車的67歲男子王柱,長期懷疑從事保險的老婆,跟謝姓男客戶有染,前晚酒後涉嫌攜帶刀械,赴台北市大安區找謝討公道,當街砍殺六旬的謝男夫妻,幸送醫後皆無生命危險,王嫌被當場逮捕,警方昨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

大安分局調查,王嫌前晚在台北市信義區家中飲酒,酒後與老婆為了65歲謝姓男客戶的事,爆發口角衝突後,便帶著兩把乘客掉在計程車內的刀械,攔搭計程車到大安路一段的謝男住處,欲找對方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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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家長會前陳姓總會長的羅姓妻子,在前年10月,懷疑丈夫與楊姓女子外遇,便在丈夫轎車放置錄音筆,想竊錄丈夫及楊女在車內的談話,事後羅妻用 通訊軟體將竊錄的音檔傳送給楊女,並公開在某社團群組內。楊女認為羅女妨害名譽,對他提出告訴。日前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判處羅女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 萬元,仍可上訴。

羅妻在前年10月間,發現丈夫講電話刻意避開他、並多次在楊女住家樓下發現丈夫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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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已婚周姓男子有「小三」,葉姓妻子發現後氣得衝到小三家興師問罪,與小三家屬爆發口角,葉女氣得在樓梯間大罵小三的母親「妳女兒是援交妹,有其母必 有其女」,吃上公然侮辱官司。葉女辯稱,小三已40多歲,「援交妹一詞不可能用在她身上」,仍遭士林地院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援交妹」一詞通常指用性行為換取財物的年輕女子,但年輕與否屬於相對概念,葉女當時53歲,小三則為43歲,葉女的年齡相當於小三的姊姊,以援交妹加以描述,符合主觀認知,並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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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兩對夫妻,為了抓姦,竟發展成交叉式通姦,其中李妻雖與老公小三的丈夫林男婚外情,但李妻控告丈夫違反「忠誠合約」先偷情,求償1170萬元,昨獲勝訴,台北地院判李男應賠償妻子1170萬元;可上訴。

李男有小三,李妻想抓他姦,找小三嚴女的老公林男合作,沒想到還沒抓到姦,李妻、林男自己也搞出姦情,抓姦人成了通姦人,兩對「男女混雙」諜對諜打起抓姦大戰,四人交叉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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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朱姓男子被老婆揍,跑去找小三陳姓女子「討拍拍」,2人 共赴汽車旅館,卻被朱男的老婆攔截,2人宣稱到汽車旅館內抹藥、沒有性行為,但汽車旅館內垃圾桶的衛生紙,卻化驗出朱男精液與陳女下體分泌物的基因;台中 地院法官質疑,朱男頭部與臉部受傷,怎麼會到汽車旅館內擦藥?認為2人通姦屬實,應賠償朱男元配共40萬元。

臉傷需要上摩鐵塗藥?

判決書指出,朱男於2013年3月2日被老婆打,之後跑去找陳女,當天晚間8時至深夜11時,2人到台中市一家汽車旅館開房間,朱男元配與徵信社人員會同警方在汽車旅館攔截2人,並於房間內的垃圾桶取得衛生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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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年約 30 多歲的莊姓男子,擔任某房仲店長,卻時常以「忙公事」為由早出晚歸,其妻子察覺有異,夥同友人到公司窺探,意外聽見辦公室傳來女子呻吟聲,果真逮到丈夫和一名女同事全裸獨處,氣得直告兩人通姦。莊男和女同事則辯稱跑業務流汗,才回辦公室沖澡,辯詞令人難以置信。

根據判決指出,已婚的莊男時常以忙於公事為由,早出晚歸甚至徹夜未返家,情況日益頻繁,莊妻漸漸起了疑心,懷疑老公在外偷吃。去( 2017 )年 10 月間,莊妻決定到丈夫的辦公室一探究竟。不料,一到丈夫上班的辦公室外,只見大門深鎖,辦公室內卻不時傳來男女談天、嬉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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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徐姓警察與邱姓女子結縭20多年,雙方債務而辦假離婚,徐姓員警卻在2015年與方姓中國籍酒女外遇,徐員還出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給方女看,元配請徵信社調查,方女竟對邱女嗆聲「我有很多棟房子,都是妳老公買給我的」,徐員則以他不堪邱女精神虐待為由,訴請法院判決離婚,不過,法院認為雙方婚姻難以維持,癥結是徐員對婚姻不忠誠,判決徐員敗訴,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徐員指控說,他與邱女於1994年結婚,邱女卻因經營生意失敗,負債達800萬元,雙方於2002年假離婚,避免他與子女債務牽連,2016年邱女發現他與中國籍方姓女子交往,聘請徵信社在他車上裝追蹤器,到警察局打聽他的交友狀況,嚴重侵犯他的人權,他只好搬到宿舍,邱女還不放過他,以通姦為由,控告他民事損害賠償,法院判他要賠償8萬元,邱女拿著判決書聲請強制執行,害他被警察局列管與調職,他不堪邱女上述精神虐待而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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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台北市一名男子最近發現妻子傳露乳照給一名陌生男子,對方竟也回傳照片,且兩人對話相當露骨,提到「我們已經做了492次了」、「跟你打炮超爽」等字眼,男子憤而對兩人提告,不料檢察官認為沒有捉姦在床的證據,處分不起訴,再議後高檢也認為欠缺直接證據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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