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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感情婚姻徵信案例 (149)
- Feb 26 Mon 2018 13:58
婚前徵信的重要性
- Feb 26 Mon 2018 13:57
某日下午的一個徵信案例
某天的一個下午,我接起電話從電話中的聲音,可以聽出來此女委託人的年紀已有相當。在經過一番詢問之下了解,她懷疑先生可能有外遇的行為,當然以本身的專職學能下,我進一步詢問,是如何懷疑,原來是朋友看見她老公與一位年約卅歲的女子在肢體語言上有些過火的行為。接著我了解,他先生在某家報社從事內勤工作,但是上下班時間都相當正常。我心想,如此正常的生活作息應該不會有外遇問題,但是居於委託人想要了解事實真相,於是我接下了這個案子。 |
- Feb 26 Mon 2018 13:56
越偶搞上房客老公抓姦在床
卅三歲越南籍張姓女子出租自宅二樓房間給廿七歲劉姓男子,未料兩人竟暗通款曲。張女十三日和老公吵架後,心情不佳,帶著兩個小孩到二樓,和劉某發生性關係,半小時後被老公捉姦在床,她驚魂未定的說,下次再也不敢了。
四十二歲蔡姓男子早在一個多月前,就曾看過妻子張女和劉姓房客在客廳擁抱,當時妻子解釋,劉某獨自在外工作,有時心情沮喪,她才會抱抱他,給他一些溫暖,她也一再保證不會作出越軌舉動。蔡某早就聽聞鄰居說過,妻子和房客之間有曖昧關係,兩人經常眉來眼去,他要求過妻子不准去房客的房間,但她就是不聽。昨天清晨三點多回到家,他發現妻子和小孩都不在房內,心想,一定又跑去二樓房客房間,上樓一看,果然兩人抱著一起睡覺,小孩也睡在旁邊。
蔡某當場捉姦在床,雖然兩人衣衫完整,但還是氣得報警,並且控告兩人妨害家庭。劉某說,他今年三月進入神岡鄉一家木器工廠上班,因而認識張女,並且向張女租房子,月租三千元,住在張女家二樓,他坦承曾和張女摟摟抱抱,至於發生過幾次性關係,他卻沉默以對。
劉某被捉姦在床時,一度懷還疑被蔡某夫婦設計成仙人跳,只不過還沒有被勒索金錢。張女則說,她和劉某認識已有二、三個月,常瞞著老公和劉某在一起,前晚和老公吵架,心情不好,才會帶著小孩去劉某房間睡覺。她坦承當晚大約三點十分曾發生過關係,不料半小時後,就被老公開門發現,她驚魂未定地說下次再也不敢了。
- Feb 26 Mon 2018 13:55
妻子外遇夫自力抓姦
台北一名謝姓男子近來聽親友說,比他大七歲的湯姓妻子和年近六旬的李姓男子過從甚密,因而暗中調查,果然發現妻子舉止怪異,經常和李某聯絡,並有共同出遊的情形,因而懷疑兩人通姦。憤怒的他為了取得通姦證據決定身兼徵信社和「狗仔」,不動聲色調查。
某天下午,湯女向謝某表示要和朋友出門,並在外過夜,謝某研判時機成熟,便在車上架攝影機,跟在湯女所搭的計程車後,跟到北市民族東路、復興北路口,見湯女果真上了李某的自小客車,謝某即一路驅車尾隨,為免跟丟,連紅燈也照闖。
湯女和李某沿路吃吃喝喝,謝某也一路辛苦跟隨,直到昨天凌晨才見兩人進入台南市崇德路「納多利」汽車賓館,謝某也跟著投宿在隔壁房間,並臨時通知在台南市的唐姓友人協助抓姦。過了一個多小時,謝某和友人研判兩人已發生關係,又見對方樓下鐵捲門未關,便踹開房門拿著攝影機猛拍,果然發現湯女一絲不掛躺在床上,李姓男子也只著內褲,氣得破口大罵:「妳這個女人竟敢偷人!」並將兩人衣衫不整的畫面拍下來作證據。
湯女在警訊時坦承當時一絲不掛,但堅稱並未和李某發生性行為,只是在房間聊天;李某也辯稱一起出遊、開房間,只是為了談事情,否認發生性行為,兩圍衛生紙也不知道是誰的,還聲稱「不知道湯女已經脫得一絲不掛」。雖然湯女和李某皆否認姦情,但謝某指證歷歷,又握有充足證物,警方訊後依妨害家庭罪嫌將兩人送辦。
- Feb 26 Mon 2018 13:54
外遇付錢和解…反悔判敗訴
54歲朱女與黃某搞婚外情,去年3月到台北市迎風河濱公園車震,遭朱女丈夫「捉姦在車」,兩個人還異口同聲強調,只是在車內「唱歌」,沒有嘿咻,黃某後來在警局簽下50萬元本票,與朱女丈夫和解,但他後來反悔,向台北地院訴請拒付,法官認為他是心甘情願簽本票,判敗訴確定。 |
- Feb 26 Mon 2018 13:51
外遇蒐證案例
林先生與林太太結婚20年,平日兩人各行所事,皆是一般的上班族,並育有2子。然而多年夫妻生活相敬如冰,似乎沒有任何交集!每次兩人一開口就帶來一陣緊張,內容不外乎錢、錢、錢。
每當星期假日林先生安排與親戚家人共同出遊連絡感情,太太總是藉故推拖,想盡辦法糖塞不去,無奈先生只有自己和親戚出遊,但只要一回家免不了就是太太一頓歇斯底里、大吵大鬧,一副先生去了不該去的地方,經過林先生三翻兩次的勸說,情況還是不見好轉。
在心力交瘁之下林先生向法院訴請離婚,第一次敗訴,法官希望兩人能夠再努力溝通。但是經過一段日子的努力,仍然嚴重意見分歧,幾次甚至已瀕臨大打出手邊緣,於是林先生再度訴請離婚,偏偏太太不願意離婚,亦在法官勸合不勸離的狀態下,仍要雙方努力溝通。
正當林先生為將來的日子煩惱、感覺一陣窒息時,律師建議林先生委託心安徵信協助調查,卻意外發現原來林太太在外面早已經有第3者介入他們的婚姻,於是經過一連串 心安徵信的嚴密徵查,證據確鑿之下,林太太百口莫辨,無法再強詞奪理,最後也完成了林先生的心願,離婚訴請成功!恢復林先生自由自在的生活!
- Feb 26 Mon 2018 13:50
行蹤掌握-員工搞上自己老婆
外遇~~是一個家庭破裂的開始,也是一個男人最沉痛的打擊~~
某日,A老闆來到我們徵信社要求我們針對他公司的某位員工調查該員的個人素行,私底下的一些行為,包含是否有不良嗜好及複雜的男女關係。
原來,A老闆是想提拔B員工但是有聽其他員工說,該員私底下跟公司女會計搞在一起,恐損害公司利益所以前來委託,看似一樁不複雜的案情,我們完成合約後隔天馬上派工調查B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外務人員都盡責的去跟,直至跟到B回家為止,每天固定都跟A老闆回報調查情況,十天過去了~~我們觀察這個員工到這個員工週一到周五都很正常,除了周六固定凌晨兩、三點會將車子開往~美術館的高級社區裡~~其他並無異狀。
當我們跟委託人(簡稱A)報告此事,只見委託人臉色大變~~直說"怎麼可能"、"怎麼可能這麼巧",當我們客服人員還不知道的情況下~~A老闆幾近崩潰狀態!!原來,他老婆就是公司的總會計,他原本以為B員工事與公司的小會計有染想虧空公司資產,千想萬想怎麼想也想不到是自己的老婆出軌。
接著,A老闆要求我們一定要把真相調查出來,此後我們加派四組人馬,兩組汽車、兩組機車,全面性展開調查,經過21天的觀察,才發現出他們的行為模式、生活作息,原來A老闆的老婆(以下簡稱C小姐)都是利用週六週日跟婆家聲稱要帶小孩回娘家,當然A老闆及婆家的人都不疑有他,心想她帶著孩子也不可能搞出甚麼把戲,放心的讓C小姐的回娘家。
他們倆各為了方便偷情,在C小姐娘家的高級社區裡的另一層樓,租了一個小套房,所以週六週日他們倆都很放心在套房裡偷情。
當我們發現這樣的模式時,利用三週的時間把他們進出的畫面及時間點全部記錄下來在第四週時,陪同A先生去當地派出所報案,請警方一同前往抓姦,整件事情才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抓姦後,A老闆不想要撕破臉還是想跟老婆破鏡重圓,我們派出協調及心理諮詢高手好好開導C小姐,經過我們努力終於打開C小姐的心防、曉以大義願意回到家庭,還給A老闆一個美滿的家。
- Feb 26 Mon 2018 13:49
外遇抓姦-出軌先生有恃無恐
某日一位A小姐語帶哽咽的打進我們徵信公司,直接詢問抓姦費用要多少錢?談話中了解到A小姐是心疼姐姐在長期忍受姐夫外遇且不給家用,不照顧家裡更不過問小孩的事情...於是想幫姊姊搜證抓姦。談話過程中我們告知A小姐,我們要實事求是求證姐夫是否有外遇情事,一分證據說一分話,而不是只有單方面的述說就確定姐夫真有外遇。
簽訂合約後,我們馬上作人員分派,先了解姐夫的上班時間、地形環境、下班後到過哪些地方、與何人接觸以及做過什麼事情。
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接到姐姐親自打來電話,電話那頭姊姊聲淚俱下訴說丈夫的無情殘酷;丈夫不但把小三帶回家中,揚言要告就告、要離就離,反正沒有證據要不到贍養費小孩就自己養吧!姊姊苦苦哀求,想用家庭的溫暖喚丈夫回心轉意,丈夫不但不理會反而拳腳相向,姐姐心灰意冷的希望我們能幫她揪出丈夫和小三的通姦事實證據。
我們當然同情姊姊,心疼姐姐對家庭的付出與對丈夫的忍耐,同時對姐姐做心理輔導要姐姐勇敢堅強,人生難免會觸礁,當事情已經發生就該為往後的日子和小孩子著想。
辦案過程中我們發現姊夫美日下班都會前往一棟民宅,抽絲剝繭努力後發現,裡面只住了一位女性每天似乎也在傍晚過後開門等姐夫,姐夫到達後便關門直接上樓,顯示出他們關係匪淺。
將蒐證過程畫面提過給A小姐看過後她非常生氣,讓我們一定要幫姐姐了解真相還他一個公道。
接著和A小姐的姐姐見面並看過蒐證畫面後,姊姊決定要進行抓姦;破門而入的那一刻姐姐並沒有哭,姐夫一如往常囂張跋扈蠻不在乎,還以為只要生殖器沒有結合就不構成通姦,殊不知只要採集到衛生指精液保險套便可提告,話剛說完姊夫立刻下跪認錯,但姊姊心意已決堅持提告要還自己一個公道,也許自己一個全新的人生跟未來
- Feb 26 Mon 2018 13:47
外遇抓姦-員警老公揚言玩遍管區內所有女人
潘大姊回憶起這段21年的婚姻,不經悲從中來、哽咽落淚,當初想說嫁給警員是今生永遠的依靠,想不到就在丈夫(以下簡稱A先生)某次生日PARTY後,與一名卡拉OK小姐曖昧糾葛不清,至此之後美滿婚姻就此與潘大姊絕緣。
今年7月23日潘大姊鼓起勇氣前來詢問,外遇蒐證之事宜,想結束20幾年聚少離多的婚姻。據親近友人透露,A先生從去年到今年共劈腿兩女,第一個是埔里的保險員(B小姐),第二個是梨山的公務員36歲(C小姐),今年7月24日晚上9點多,我們的搜證隊直接殺到梨山,看到開A先生從下班地點直接進入某間民宅後,發現C小姐正在二樓陽台收衣服,除了女性衣物外還發現A先生之平時工作服,於是我們派二組搜證隊埋伏C小姐家附近觀察她與A先生的相處模式。
在觀察二個星期後,發現A先生一下班就往C小姐租屋處跑,完全沒有出現過B小姐,而我們另二組埋伏在B小姐的公司即家附近,也並無特別,因此我們研判B小姐並沒有跟A先生有曖昧。
所以我們把實地調查結果讓潘大姊知道,並且掌握住老公與C小姐的交往情況,及掌握通姦地點、通姦時間。
蒐證期間潘大姊為了案情順利,忍耐著老公夜夜不回家、不聞不問的態度,期間全家還出遊,在朋友面前扮恩愛、人後辛酸,潘大姊心力交瘁,讓我們客服人員非常不捨,在蒐證地4週後決定抓姦期程。
當晚,四組搜證隊埋伏在C小姐租屋處,等待A先生下班後,又苦等等到凌晨3點多,才進入屋內抓姦成功。當下,老公看見自己的同事來抓姦,既是羞愧,又是覺得自己沒面子,還對潘大姊大小聲。
到警局後,A先生看潘大姊告意甚絕,頓時也慌了,也不敢再大小聲對潘大姊亂吼了~~我們請民意代表來幫大姊協調後續的贍養費,及財產分配問題,並且告誡A先生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更是罪加一等,如果不想被告,那就簽下和解書吧!就這樣完美的結束一段痛苦的婚姻,也幫助潘大姊重拾以往的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