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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王姓男子年輕時好賭欠債又外遇,妻子帶2個女兒離家,王男30年對妻女不聞不問,2名女兒向桃園地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王妻強調,已離婚的前夫未善盡爸爸的責任,法官裁准免除王男2個女兒的扶養義務。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大女兒表示,爸爸年輕沉迷賭博,曾被警方逮捕,欠賭債都是媽媽償還;小女兒則說,出生後就沒見過爸爸,爸爸對她來說就是陌生人,都是媽媽辛苦賺錢照顧她們。大女兒已婚、無工作,小女兒待業中,王男去年生病中風需人照料,但兩女都沒能力負擔爸爸的照護費用。王妻證稱,前夫好賭,甚至養小三,30年來沒付過女兒的扶養費,也沒回家探望妻女。法官認為,王男長年未善盡教養責任,等同惡意棄養,裁定免除王男2名女兒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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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離婚4年後,發現自己被戴綠帽。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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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1名已婚陳姓護理師與未婚的鄭姓男子有婚外情,去年2月兩人同逛家樂福採買,被陳女大姑目擊,她一路駕車跟蹤發現弟媳進入鄭男住處,並告訴弟弟,陳女丈夫得知後檢視妻子回家後更換的衣物,果然找到沾精內褲,憤而提告,雖兩人矢口否認有姦情,但是高雄地院根據兩人LINE的對話「跟我常高潮、好幾便(遍)」、「還有一夜七次」等語,加上陳女內褲上確實有兩人的DNA,依通姦罪各判刑2月,均得以6萬元易科罰金。可再上訴。
 
陳女丈夫提告指出,去年2月某日下午,妻子陳女與婚外情對象鄭男一起在鳳山逛家樂福賣場,剛好被陳夫姐姐撞見,駕車尾隨陳女的車一路開到鄭男住處附近,隨即打電話告知他此事。
 
陳夫說,他得知後懷疑妻子與鄭男有染,隔天上午立即翻找洗衣籃檢視陳女脫下的衣物,果然在她換下的內褲上發現有疑似精液異味,另外,家中電腦上也有陳女與鄭男鹹濕對話記錄,因此提告通姦。
 
檢方偵查時,將陳女內褲送驗比對DNA,發現其上確有2人分泌物,但陳女與鄭男均否認通姦指控,陳女辯稱,扣案深藍色白刺繡女內褲不是她的,上面之所以會有她的分泌物,應是丈夫在2人尚未分房時,利用性行為前戲機會取得;鄭男則稱可能是丈夫到他的工廠不法取得他自慰所遺留下來的精液等,但法院認為兩人辯詞不合常理。
 
此外,法院調查兩人LINE對話記錄,發現陳女曾對鄭男提及「真的有梅毒(指鄭男)」、「我都擔心萬一我也有了」、「跟你每次都有(高潮)」、「好想抱著你好好睡一覺」等語,鄭男則答「跟我常高潮、好幾便(遍)」、「還有一夜七次」等語,在在顯示2人間自2014年6 月份起即有親密關係及性交行為,否則陳女應不至擔憂遭鄭男傳染梅毒,因此依通姦及相姦罪將2人各判有期徒刑2月,均得易科罰金。
===網友意見===
這起外遇事件引發網友熱議,網友紛紛對「一夜7次」感到興趣,有人便問:「一夜到底有幾小時……七次每半小時一次?」、還有人搞笑說:「報告法官,我說的一夜七次,是指起床尿尿,請法官判我無罪」。

 

法官依據陳女、鄭男的鹹濕對話,認定2人通姦。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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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身家破億小開6年前與妻結婚後,不斷在外拈花惹草,與檳榔攤西施外遇、生了3子;後來妻子抓姦,揪出丈夫跟小四酒店妹到摩鐵開房。月前開庭,小四挺著大肚子,其妻崩潰:「我老公怎麼跟這麼多女人生這麼多小孩!」

蔡男(28歲)是新北板橋一家五金建材行小開,兼營一家檳榔攤,6年前經母親介紹,認識妻子陳女(33歲),2人先有後婚,共生了兩個孩子。但蔡男婚後沒多久,就假公濟私面試賴姓小三(24歲)當檳榔西施,後來發生婚外情,賴女為其生下3子;蔡男2年前又與在酒店上班的羅姓小四(28歲)劈腿。 

陳女向指控,丈夫婚後沒多久就出軌,雖曾有人提醒:「你老公和檳榔妹走很近。」但因沒證據,她選擇相信丈夫。2014年12月,丈夫長期晚歸,陳女開車跟蹤丈夫,沒想到丈夫載了陌生女子到摩鐵,查身分竟是另一名酒店妹,控告丈夫及羅女妨害家庭。今年2月,陳女帶孩子回娘家,丈夫竟趁機帶著小三和私生子向親戚拜年,親戚告知:「你老公帶小三來,氣氛好尷尬!」親戚還說小三手裡抱著2個,「肚子還有1個」,陳女加告小三。 

今年6月,法院審理小四案件,陳女出庭驚見小四大著肚子,她情緒崩潰,「我老公怎麼跟這麼多女人生這麼多小孩!」法院依妨害家庭的通姦罪,判蔡男和小四各4個月徒刑,小三也因同罪被起訴。
 

正宮控訴花心丈夫偷吃小三、小四,還生了4個私生子。突發中心攝
小三被告通姦,日前才剛生完第三胎,肚子還未消就出庭。突發中心攝
蔡男常帶著小三及私生子出遊。陳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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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張姓人夫外遇37歲武姓女子,遭張妻捉姦在床,武女挨告辯稱兩人雖赤裸同床,但沒開始嘿咻,張男則承認已發生性行為,因兩人各說各話,高雄地檢署只好勘驗張妻蒐證影片,發現當時張男「硬梆梆」,認定張男說法較可信,今依相姦罪將武女起訴,張男則獲妻原諒撤告不起訴。
 
起訴指出,去年張妻懷疑丈夫出軌,暗中留意丈夫行蹤,發現他和37歲武姓女子關係曖昧,去年8月6日下午跟蹤發現丈夫竟將武女帶回家,隨即報警捉姦,並當場錄影存證。
 
檢方開庭時,武女承認當時已上床準備發生性行為,但辯稱張男「還沒進入」,不構成犯罪;張男卻打臉武女,表示當時已經發生性行為,只是「還沒高潮,他們就來抓人了」。
 
檢察官勘驗蒐證影片,發現張男與武女被捉姦在床突然分開時,張男仍呈勃起狀態,因此採信張男供詞,將武女起訴。
 

張男帶小三回家嘿咻,遭妻捉姦拍到他下體「硬梆梆」。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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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離婚官司鬧上法院!
 
郭男與在成衣業工作的妻子結婚30年,育有3子。郭男指出,妻子在長子出生後性情丕變,四處向親友嘲諷他薪水低,全家都靠她一人養活;他撙節開支養家,妻子卻把薪水都存起來當私房錢,未曾給付家用。民國99年間,妻子偷錄他與異性友人對話,指他外遇、有性病,兩人就此分房6年,鮮少說話,婚姻名存實亡,因此訴請離婚。
 
郭妻在答辯狀指出,嫁入郭家第1天,剛換下新娘服,丈夫就向她拿錢幫忙補足買對表、喜宴不夠的費用與標會的錢。她一問之下發現,原來先生沒存款,公務員薪水每月9000元都是孝親費。她當時的薪資是先生的數倍,但懶得管錢,在丈夫要求下把薪水都交出,未料先生是月光族、購物狂,家裡買了10幾副眼鏡、100條領帶,15雙全新皮鞋、逾百雙布鞋與10幾套西裝,內衣褲、襪買到滿出來;反觀她的衣服都是撿工廠的剩布裁製,也沒幾雙鞋。因為成衣業沒落,她的收入變少,但丈夫因為服務年資深,年薪已逾百萬。
 
兩人孩子也在審理時到庭作證,指父母分房原因是父親會向母親一直要錢,而且還把錢拿去幫小三買高級新內衣或到舞廳跳舞。法官認為,兩人情感不睦,郭男應承擔的過失責任較重,依法不得由他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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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到摩鐵逮到丈夫偷情,提告後反遭丈夫踢爆通姦。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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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只愛愛7次能不能訴請離婚?新北市一名朱姓男子就指控妻子5年來只跟他嘿咻7次,讓他覺得很痛苦,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但妻子強調,自己雖然不是每次都滿足丈夫,但5年內絕對有超過7次。法官認為,夫妻間無論是家計分擔、家務分工或性生活,都應共同溝通協調,不能單獨歸責任何一方,但朱男不願溝通,去年11月就離家與妻分居,因此駁回他離婚請求。
 
朱男曾於2013年10月31日接受人間異語專欄專訪,透露他與妻子是彼此的初戀,婚前性生活和諧,但從婚後第2年開始,妻子對性的需求從每月1、2次降低到每3個月1次,最後一年1、2次,最近5年加起來更只有7次,朱男告訴記者:「我是正常男人,非常痛苦」。
 
朱男當時受訪時表示,他沒有訴請離婚,選擇默默忍受,還說「是我太仁慈,怕麻煩,還是怕丟臉?」
 
結果2年後,朱男向法院訴請離婚,指妻子在婚後第2年與邱姓同事發生婚外情,開始每周至少3、4天外宿娘家或他處,更不願與他發生親密關係,5年間2人僅行房過7次,近2年更是完全沒有性生活。
 
但朱妻駁斥,指丈夫6年前加入直銷事業後,將時間、金錢都花費在購買產品跟參加課程,家中大小家務都由她一人一手包辦,朱妻強調她沒有外遇,也沒有拒絕與朱男行房,朱妻強調,她雖然不是每次行房都滿足丈夫,但5年絕對超過7次。
 
法官認為無論是家計分擔、家務分工或性生活,夫妻都應溝通協調,不該歸責任何一方,但朱男不願溝通,還離家與妻分居,倒是朱妻仍盼丈夫返家,因判朱男不准離婚,可上訴。
===網友意見===
這起老公為老婆5年只肯跟他愛愛5次而訴請離婚的案件,有網友認為法官不應該駁回老公的請求,但也有網友認為,法官判得沒錯,因為「結婚除了愛還有責任,如果不願負責幹嘛結婚?如果有人提離婚法官就判離,那渣男就可以結婚之名行玩樂之實」,不過也有人認為,既然已是怨偶就不要勉強在一起,「沒有了愛, 再生活在一起只有增添不快樂!!!」

 

朱男指控妻子5年與他愛愛僅7次。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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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1時10分許,高雄市鳳山區發生夫妻口角吵架,領有殘障手冊婦人涉嫌縱火燒死丈夫悲劇。她被警方帶回警局時,被警方問到丈夫呢?她竟回說:「不要他」。被帶回現場模擬時,她則不斷喃喃抱怨,丈夫都不帶她去看醫生。
 
警方調查,患有中度智障的婦人(53歲),與丈夫黎明山(87歲)住在鳳山區灣頭南巷一棟2樓透天厝,婦人很愛吃醋,看到老公與別的女人講話,就滿臉不悅,會生氣吃醋還罵三字經,夫妻常為此爭吵,但丈夫仍疼愛妻子,不跟妻子計較,幾乎天天推輪椅帶太太四處逛街。
 
今天凌晨1時許,婦人懷疑丈夫愛別的女人,疑有小三,加上她有風濕性關節炎卻不帶她去看醫生,趁丈夫熟睡時,憤而拿打火機點燃紙張縱火,因住家內部堆滿許多紙箱及易燃物,火勢很快燃燒。
 
高雄市消防局獲報趕到現場,見1樓冒出熊熊大火,隨即射水搶救,搶救出行動不便的老翁,惟送醫後不治。
 
轄區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從影像中發現死者之妻走路一跛一跛、赤腳未穿鞋,慌張地離開火警現場,2分鐘後火光四射民宅陷入火海,警方研判其妻涉有重嫌,經搜尋於凌晨3時46分,警方發現其妻呆坐於鳳林路與鳳東路口丹丹漢堡騎樓下,當場逮捕,黎婦坦承不諱,全案依殺人罪、公共危險罪偵辦,被檢察官向法院聲押獲准。
 
高雄市榮民服務處組長黃國松指出,死者黎姓老榮民是四川人,陸軍少校退役,每半年領餉一次,來台與妻子結婚後,育有一名患有極重度智障兒子(35歲),送屏東伯大尼之家照顧,妻子個性暴劣,很會疑神疑鬼,黎男根本沒有外遇,況且年紀那麼大了,怎還有能力外遇,發生這種事真是悲劇人生。
 
誠智里里長黃桂花說,黎家是中低收入戶,其妻很小孩子氣,很會吃醋,見丈夫與其他女人講話,就會生氣罵人,但黎伯伯都不計較,很疼愛太太,太太愛養小白兔等小動物,都會買給她,生活起居黎伯伯都照顧得無微不至。

鄰居及里長都說黎伯伯是好人,一個愛妻愛家的人,不可能有小三。她們曾建議安置榮民之家,但黎伯伯拒絕,今發生這種事非常遺憾。

社會局南區社福中心主任趙若新表示,該低收入戶每月有一萬多元補助,經濟上勉強可度日,該中心將會派社工協助家屬處理喪葬後事,中度智障婦人重返社會後,也會看她能否生活自理,若需要幫助將會給予協助。
 

死者妻子涉縱火被警帶回。翻攝畫面
消防隊在現場撲救。李菁豪攝
一樓冒出大火。翻攝畫面
死者妻子縱火後離開現場。翻攝畫面
婦人向警方說明如何點火。吳柏源攝
婦人進入屋內描述犯案過程。吳柏源攝
老翁被發現時,陳屍在臥房門邊。吳柏源攝
鄰居皆表示老翁個性和善,對妻子疼愛有加。吳柏源攝
返回現場模擬過程中,婦人嘴裡始終念念有詞。吳柏源攝
警方將婦人帶回現場,模擬犯案經過。吳柏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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